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所以如果伤情是在一年后稳定的,劳动能力在工伤认定一年后做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体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土和因公牺牲的,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体费。
公司亏损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一)股权转让: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二)公司减资: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三)公司清算: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1.企业核名:一般准备5个名称左右,以防核名不通过,核名的时间是1-3个工作日。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之后,准备好租房合同、房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这些材料到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一般时间在5-15个工作日。
3.领取执照:在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之后预约时间,在预约的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一般1-2个工作日。
5.税务报到:到税务局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合同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享受退休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股东拒绝出资会有以下几种法律后果:
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
2、限制股东权利。
3、解除股东资格。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清算时缴足出资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N+1中的N是指劳动者工资的年限,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而N是不能超过12个月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获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鉴此,《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同时,《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1、如果你们章程根本就没有约定,首先要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应当通知小股东参加会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提前15天通知小股东,或者依照你们的章程规定通知小股东。《公司法》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属于相对多数,不属于绝对多数。也就是说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可变更。
2、股东会做出决议,然后拿公司的副本原件以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手续。
3、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
4、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对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就可以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到你指定的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