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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5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深圳专利转让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深圳专利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进行专利权转让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著录事项变更费200元。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3-5个月内审查完成并予以登记公告。

    4、专利权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凳记公告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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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68人看过2024-01-0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著作权保护申请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保护申请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1)谁要申请保护的人要把填好的申请资料提交登记。

    (2)负责处理的相关机构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登记查收。

    (3)负责处理的机构要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4)接到费用通知之后,申请人要到处理的机构进行缴费。

    (5)缴费完成之后,由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

    (6)登记机构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7)审核通过之后,登记机构要把登记证书制作并发放到申请人手上。

    (8)要对申请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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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转让会计分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100人看过2024-01-03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 100人看过2024-01-03

    一、企业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东变更要交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3、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4、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二、股权转让纳税义务

    1、印花税

    股权转让行为发生频率不高,不少纳税人尚不知道股权转让书据需要贴花。而实际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就必须贴花。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便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

    (1)适用税目。根据国税发[199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2)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5)纳税举例。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原有自然人股东A、B两个人,出资额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24年5月6日分别于C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采取平价转让,约定A将其中的50万元转让给C,B将全部150万元转让给C,则A、B、C三人分别应纳印花税50×5=250元、150×5=750元、(50+150)×5=1000元。

    2、个人所得税

    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现就相关政策作一梳理。

    (1)适用税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是自然人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以其实际成交价为股权转让价。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3)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4)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来说,即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

    (5)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6)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7)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对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判定、何为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7号》分别在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予以明确。

    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三条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一)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二)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三)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四)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 100人看过2024-01-03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100人看过2024-01-03

    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03

    (一)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二)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三)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 100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转让涉及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但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不须缴纳;
    2、土地增值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对方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投资合同本身不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税率为万分之五;
    4、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
    5、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是按公允价销售该土地使用权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来处理,相应的账面价为其成本,年未时进行汇算清缴。
  • 100人看过2024-01-03

    一、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可分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收益资本化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现金流量,并以一定的折现率将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从而计算出企业的价值。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率转换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此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经营进入稳定时期,收益达到稳定水平,或其增长率基本固定。

    二、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已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的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例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各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得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

    三、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来讲,成本法就是将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采用具体的评估技术方法分别进行评估,然后将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相加,得到评估值。采用成本法评估整体企业价值,首先应明确企业资产评估的范围,此外,还应明确企业整体资产的内涵,是企业总资产价值还是净资产价值。如要评估净资产价值,还需对负债进行审核评估,用企业总资产的价值减去负债的价值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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