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明确目的。商标使用许-可不是靠卖商标标识、收取可见的一点使用许-可费用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是以此达到扩大市场上占有率,壮大企业的声威,加速企业发展的目的。
(2)要依法办事。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时,一定要依法认真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万不可用其它文书(如联营协议书、合资协议书、意向书等)取而代之,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要监督被许-可方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商标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因此,许-可方一定要监督被许-可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质量。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上有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够轻松,那么现在公司就有义务调整其到适宜的岗位上,但对应的岗位有其对应的工资标准,可是公司不能对怀孕女职工调整工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但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出现集体合同纠纷的,企业职工一方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1、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注册公司地址证明材料。
3、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可以有一个或多个股东,将其设为法人、监事、财务。
公司成立后所得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一枚公章(附带刻章准刻证,后面银行开户需要到它);
3、一枚财章。
撤销之诉和确认无效之诉详解:
当股东大会形成的合并决议有瑕疵时,小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并决议的诉讼。撤销之诉主要因股东大会的决议在程序形式等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提起的,只要决议有瑕疵,任何一个股东都有权提出撤销合并协议的诉讼。在合并决议有严重瑕疵的情况下,小股东可以提出确认合并无效之诉。所谓严重瑕疵,是合并协议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违反了股东保护的平等原则、大股东滥用表决权严重损害小股东的利益等。
主要规定了两项程序,一项是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许可合同;另一项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也就是接受监督。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招股说明书只有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如下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
(5)公开募股。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7)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