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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决议来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可以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材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39人看过2024-01-05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

    (2)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

    (3)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订立的合同,本身并不具有无效和应被撤销的内容。

  • 119人看过2024-01-05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需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的代理权有欠缺,本来属于无权代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他人相信有代理权存在,在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本人利益之间,信赖利益涉及交易安全,较本人利益更应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原值的证明材料有,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股票等。如果是以货币出资的,还包括公司的收据;如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还包括评估报告等材料。
  • 109人看过2024-01-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试用3天后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结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109人看过2024-01-05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先确定经营范围门类现在的营业执照上面只登记经营范围的门类,也就是企业经营的行业,企业的经营行业总共有20大类,最常见的就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也就是说在选择经营范围的时候,先要确定企业的行业。

      2.具体经营范围选实际经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门类一般只能选一个,但是具体经营范围却没有限制,可以无限制的选择。新成立的公司应该根据自己实际经营的情况,选择相应的具体经营范围。

      3.以后经营的可以先选或变更如果现在没有经营,但是以后打算经营的范围也可以先选,如果具体经营范围不确定,也可以等到以后经营的时候做相应的变更就可以了。

      4.已经营的项目必须选择但是已经经营的项目必须选择,有些企业因为相应的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在选择经营范围到时候就不选,但是实际上又做相应的经营,这样的情况是不可以的,情况严重的可能会受到处罚。

      5.经营范围不能自拟经营范围也不是自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的,所有的经营范围都是由工商局制定,作为企业只能在制定的范围内选择,如果没有相同的经营范围,就选择相类似的。

  • 123人看过2024-01-05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法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 126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权转让在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经营范围时并不具有经营权,该“经营权”不属于转让内容。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义务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约定,转让方移交申报资料或说明申报情况不构成办理经营许可的承诺,受让方以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欠缺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的应负举证责任。股权转让是股东向股东或者股东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行为,不同于公司资产的处分,因此,二者没有必然的法律关系。股权转让通常不影响到公司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性、有效性。那么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以无经营许可证为由转让方欺诈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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