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因为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得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表面特征。简言之,即本来没有代理权,但表面上却足以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且按照有代理权对待的行为。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包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且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因此,狭义的无权代理也可以称为“纯粹的无权代理”。
一、发生的原因不同。表见代理的发生系由于被代理人的原因。狭义无权代理的发生系由无权代理人所致。
二、构成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且立足于保护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得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宜,且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三、法律效果不同。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然而狭义无权代理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够产生效力;如若未经本人追认,本人则对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从根本上取决本人是否追认。然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则不需要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产生效力。所以,当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条件,本人就不再享有追认权。因此,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自己的股东。但是,《公司法》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没有规定。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
1、经审核,报送材料齐全,劳动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鉴证,由鉴证人员在合同文本上加盖鉴证机关公章、鉴证人公章、日期章;经审核,报送材料不全或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鉴证,并退回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合同鉴证按规定需收取鉴证费,用人单位凭鉴证花名册到财务科缴费,鉴证人员审验缴费单据后予以鉴证。收费标准,新签合同2.1元/份,变更合同0.7元/份。
需要,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者需要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3.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同区变更:在所属地工商局办理即可。
跨区变更:则需要迁移手续,首先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迁入,然后到迁出地工商局办理迁出,工商系统内部做迁移变更,迁入地接收做变更手续后即为完成。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要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还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同区变更:在所属地工商局办理即可。
跨区变更:则需要迁移手续,首先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迁入,然后到迁出地工商局办理迁出,工商系统内部做迁移变更,迁入地接收做变更手续后即为完成。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要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还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表见代理要具备如下要件:
(一)须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如果行为人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二)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
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的或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在客观上有某种较为紧密的联系,因客观情由掩盖了无权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实质,给他人以假象,致使善意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三)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第三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
表见代表是指尽管某法人的工作人员事实上并无代表法人实施某种行为的代表权,但若法人赋予 或默认其使用具有可能使第三人合理信赖其具有该代表权的名称,则法人对其行为应对产生此信赖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可见表见代表存在于法人制度当中;而表见代 理则可以存在于自然人的代理中。表见代理只能是针对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表则包括事实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