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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05

    1、强调职、权、利,督促合同履行

    2、加强合同外的工程管理

    3、保证工程保险的投入

    目前有的施工企业纯粹是“皮包公司”,无队伍、无机械,靠企业的资质和各种途径承揽工程,接到任务后,提取一定的费用后,就违规分包,根本不为劳务分包人员办理任何保险,一旦工程出现意外,就会给双方带了来严重的影响。因此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同时保险事故发生时,应要求劳务分包人配合工程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4、劳务报酬支付

    目前建筑市场大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劳动报酬,一是固定劳务报酬;二是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按时计价,按确认的工时进行计算;三是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往往经双方协商,确定了一种支付方式。但在实际施工时,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或承包方资金需求过大等各种原因,往往不能够按合同按时支付到位。有不少工程承包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合同违约时推卸责任,由此造成劳务合同纠纷。这时合同双方应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本着以工程施工大局为重,协商解决,保证施工材料的正常购进与工人工资的发放,其拖延的劳务报酬在资金允许时立即支付,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 121人看过2024-01-05
    运输合同可以转包,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即可。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
  • 114人看过2024-01-05
    运输合同取消后如果产生运费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提起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100人看过2024-01-05
    法院无权确认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部门是设区市一级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般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

    1.融资的需要

    假如你需要向银行等机构借入资金,那么银行对你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借入资金之间的比例是非常看重的,并且有他们自己的风险评估标准。一般同等条件下,注册资本金较大,融资也就相对容易些,可借入的资金也要多些。

    2.公司经营发展

    实力或可承担风险大小的体现。由于公司是以公司资产为限,而承担有限责任的,注册资本金就是对承担亏损风险的一种担保。在同等条件下,人们更愿意与本钱厚的人做买卖,因为他们赔得起啊,公司也是这样的道理。

  • 113人看过2024-01-05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板说试用期三天不算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后,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应该给工资。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286人看过2024-01-05

    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开始关注商标。获得商标除了进行商标注册以外,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我们华律知产第31类商标转让中有哪些适合做玉米的商标。

    第31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玉米的商标有哪些

    第31类 商标 转让中适合做玉米的商标之秦陕独韵商标

    第31类商标秦陕独韵申请日期:2024-12-25

    第31类商标秦陕独韵服务类别

    3102 豆(未加工的)

    3102 小麦

    3102 玉米

    3105 新鲜水果

    3105 鲜枣

    3105 坚果(水果)

    3106 新鲜蔬菜

    第31类 商标 转让中适合做玉米的商标之穆秦歆商标

    第31类商标穆秦歆申请日期:2024-12-25

    第31类商标穆秦歆服务类别

    3102 豆(未加工的)

    3102 小麦

    3102 玉米

    3105 新鲜水果

    3105 鲜枣

    3105 坚果(水果)

    3106 新鲜蔬菜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第31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玉米的商标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53人看过2024-01-05
    员工签订七天无工资试用期不合法,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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