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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不能。

    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被告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公司注销了之后,这个公司就不复存在了,那么被告也是不存在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这种写作是不会被受理的。

    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注销情况都没有办法进行起诉了,如果是公司注销之后还有财产的,剩余的财产归于股东,所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向拥有剩余资产的股东来起诉。

  • 125人看过2024-01-05
    不合法,用人单位原因才可以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赔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三是时效,时效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工资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求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却遇到了劳动者拒绝的情况,后果由劳动者自己负责,不需要单位自己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167人看过2024-01-05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

    证明一般有限公司股东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但《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证责任的倒置,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现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而其他情形下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2、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确、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进行综合考量。

  • 100人看过2024-01-05
    营业执照副本编号是指副本注册号后面的副本编码。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 114人看过2024-01-05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包括:
    1、著作权行使范围的限制;
    2、著作权行使期限的限制。一般的著作权有效期限为五十年;
    3、著作权行使的地域限制。
  • 108人看过2024-01-05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包括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1)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3)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股东会决议书的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05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

    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债权人起诉应提供什么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4、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维权。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 211人看过2024-01-05

    我国的创业大潮一波接着一波,在这一过程中,有数不胜数的公司出现,也有数不胜数的公司消失,由于一些原因造成公司经营不当而解散的事情其实不少见。当公司被注销了,商标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当然最好能继续发挥最后的价值,那么公司注销之后商标如何进行转让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公司注销之后商标如何进行转让

    公司注销之后,其商标是可以用来转让的,但最好在公司注销之前就将其进行转让,因为公司注销后,虽然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转让时需要提供注销前的资本结算清单,但是一般来说,大部分的企业都不会保留注销前的资本结算清单,所以很多公司在营业执照注销后,商标不能办理转让。所以,如果您需要办理转让手续的,还是在公司注销前进行该转让要方便的多。

    公司注销时,转让商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公证书原件、注册证原件(如有变更/续展/转让等核准证明一并提供);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大体流程与商标一般商标转让是相同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注销之后商标如何进行转让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78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法律规定

    1、《商标法》第二十四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巴黎公约》规定凡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即在这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如申请人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后来申请的日期可视同首次申请的日期。优先权的作用在于保护首次申请人,使他在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注册申请时,不致由于两次申请日期的差异而被第三者钻空子抢先申请注册。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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