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可以向股东提出赔偿的请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有职权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公司的权益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到个人,需要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股权转让到企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申请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经下列程序就是合法的: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董事、经理对此是否要担责存在以下情况:
1、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当股东抽逃出资时,公司董事、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存在协助行为,如果有,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若没有,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主要包括:1、公司按照规定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是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