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7人看过2024-01-04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 109人看过2024-01-04

    一、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或者企业事情有分红约定;

    2、企业收益大于支出;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因此,当事人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 109人看过2024-01-04
    公司股权转让可以约定条件。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的具体事项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约定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4人看过2024-01-04
    股东诉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权被侵害而享有的提起诉讼的权利。与股东诉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公司法》第63条和第111条。第63条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216人看过2024-01-0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专利申请容易忽视哪些问题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专利申请容易忽视哪些问题呢

    1、创意没有成型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无需申请专利;

    2、一个产品仅仅申请一项专利;

    3、自主研发产品无需申请专利就能获得保护;

    4、产品大规模生产或运营后不再申请专利;

    5、担心技术泄密或者盗用而抵触专利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申请容易忽视哪些问题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9人看过2024-01-04

    首先,一人公司仅有唯一的股东,即股东的唯一性,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且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决事项一人公司仅需股东签章确认后即形成有效的决定。

    其次,虽然一个人有限公司,即一人公司的股东出资以后,若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形时,该股东不必以自己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但需注意的是《公司法》第63条的规定,如果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就是我们常说的揭开公司的面纱,为的就是避免一人公司股东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防止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这也是一人公司相比较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区别。

  • 298人看过2024-01-0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包括哪些内容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包括哪些内容

    1、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人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为个人: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选择好注册申请人的主体文件后,还要提交国内商标注册所需书式文件:

    (1)商标图样;

    (2)商品/服务项目(根据标准的商品/服务分类表选择);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文件,上报商标局。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3、公告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注册公告。

    4、注册阶段:商标局发出注册证。任何一个知名企业都会非常重视品牌的保护,想要品牌得到保护必须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包括哪些内容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05人看过2024-01-0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

    1、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自已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权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权利。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已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自已在内,均无权使用该项知识产权。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59人看过2024-01-04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确定要注册商标之前一定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这关乎商标能否注册成功的关键,如果对商品分类表非常熟悉可以进行自主查询。那么商标查询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商标查询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商标注册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是否与已有的商标有相同或者近似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过于近似,会让人误以为有意识造成消费者误认而获取不当利益。避免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和合法性

    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四、选择商标类别

    商标一共分为45个类别,而《服务与商品分类表》是用来帮助选择具体产品项目的工具书,中国国内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里申请注册,提交一份申请表,称为一表一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查询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42人看过2024-01-0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

    这是对使用人的使用时间的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就没有“在先使用”,也无法产生在先使用权,并以此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不仅限于现有使用人的使用,如果曾经发生过业务承继关系的,现有使用人作为承继人的使用当然可以作为本条件中的使用。

    2、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

    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商标图样上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则使用人当然有权继续使用甚至申请注册该商标。

    3、在先使用人必须在其商品上连续使用该商标

    所谓连续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曾有使用事实,但无正当理由而中断使用的,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

    4、在先使用必须出于善意

    民法上的善意,通常是指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情。日本旧《商标法》也规定在先使用人必须为善意,判例和一般观点将此理解为“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恶意”,日本现行《商标法》采纳了这一观点,在立法用语的选择上以“非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取代了“善意”。英国有判例认为,善意是指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欺骗的意图,也没有任何借用他人已取得的良好信誉的意图。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