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335人看过2024-01-04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包含面非常的广,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构成著作权组成部分,详细的说明了著作权包含的具体权利有哪些,在遇到著作权侵权时,我们就可以知道到底侵犯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还是财产权,从而进行更好的维权。那么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有何区别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有何区别

    1、定义不同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2、归属不同

    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

    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3、保护期不同

    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而著作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保护期限。

    在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应当注意:此处所说的“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4、内容不同

    著作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的内容,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则是使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所受的限制不同

    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的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有何区别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6人看过2024-01-04

    企业法人变更的后果如下: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 111人看过2024-01-04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可以全转。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103人看过2024-01-04

    一、公司诈骗法定代表人会坐牢吗

    公司诈骗法定代表人是否会坐牢要以情况而定:

    1、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动,会依法判刑入狱。

    2、如果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二、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11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106人看过2024-01-04

    一、公司法中股东利益分配是怎样的

    1、公司法中股东利益的分配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破产清算股东利益如何分配

    1、公司破产后,一般会先进行破产清算,清算完后,以公司清算后的资产首先偿还公司债务、缴纳税费,然后如果有剩余资金,会按照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份额进行利益分配;如果公司清算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则会首先付清税费,然后再偿还公司债务,因公司资不抵债,这样一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就不会得到清偿,他们只好自认倒霉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法人无权单方面要求公司解散。退一步来说,如果公司解散,则要由清算组先偿还公司的工资、债务等,剩下的财产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实际持股份额进行分配。

  • 103人看过2024-01-0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 104人看过2024-01-04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 107人看过2024-01-04

    股权纠纷有以下类型:

    1、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

    2、分配股东利润的纠纷;

    3、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纠纷;

    4、股东向其他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纠纷;

    5、股东除名的纠纷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10人看过2024-01-04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