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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人看过2024-01-0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深圳商标转让怎么办理才能避免失败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商标转让怎么办理才能避免失败

    1、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否则会造成商品/服务来源混淆消费受众的认知,市场的规则秩序就乱了,所以即使最初的郑州商标转让核准通过了,后期却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商标被无效掉。

    2、如果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的,要获得全部商标共有人的同意,这是商标法为了保护全体商标权利人的利益规定的。否则某个共有人不同意转让该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可能导致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3、另外待转让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也要先获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更好的做法是先解除之前的许可协议,之后再考虑是否跟新的商标权人重新签订商标许可。

    深圳商标转让流程

    首先,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接着,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紧接着,商标局核准材料后会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最后,商标局将刊登公告并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商标转让怎么办理才能避免失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689人看过2024-01-0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什么是商标策略商标策略有哪几种类型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什么是商标策略商标策略有哪几种类型

    一、创新商标策略

    创新商标策略的适用条件:

    一般来说,商标越老,影响越大,信誉越高,但当商标或由于设计上的原因、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由于消费者爱好转移等在消费者心目中形象不佳,声誉受损,致使商品销路受到严重影响时,把陈旧的、不适应现有产品特点的商标加以更换,可带来新的活力。或者有的产品名声不佳,也需要改用新的商标重新进入市场。

    二、主副商标策略

    主副商标策略是指在同一产品上注册多个商标,一个是在各类产品上体现企业形象的主商标,其他的则是在某种特定产品上使用的副商标(也称从商标)。用主商标来建立和提高各种产品的名气,用副商标来暗示特定产品的用途、功能、成分、品质等,相得益彰。

    三、统一商标策略

    统一商标策略又称家族商标策略。是指企业不同的商品采用同一种品牌商标。这类企业既可以是生产单一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跨行业的多类产品的生产企业。

    采用这种策略,有利于建立一整套“企业识别体系”即企业统一的品牌商标,通过广告、包装、橱窗、路牌、霓虹灯、印刷品,以及厂歌厂徽等一系列的活动,广泛的传播给用户,使用户具有强烈的识别性和深刻的印象,从而提高企业的影响、信誉和知名度。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商标策略商标策略有哪几种类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40人看过2024-01-04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少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少年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6人看过2024-01-04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 113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组织、运营或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如下所述:

    1、公司内部财产关系。如公司发起人之间、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股东相互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设立、变更、破产、解散和清算过程中所形成的带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2、公司外部财产关系。主要指公司从事与公司组织特征密切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与其他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如发行公司债券或公司股票。

    3、公司内部组织管理与协作关系。主要指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之间,公司同公司职员之间发生的管理或合同关系。

    4、公司外部组织管理关系。主要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经营活动和解散过程中与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之间形成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如公司的设立审批、登记,股份与公司债的发行审批、交易管理,公司财务会计的检查监督等。

    公司法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涉及公司的所有法律、法规,如公司法、等。狭义上的公司法,专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在我国,即由立法机关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110人看过2024-01-04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护期。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

    8、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个人认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转让前企业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9、个人独资企业继承的,清偿债务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 120人看过2024-01-04

    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申请。2.调查和审查。3.评议。4.送达。5.复议。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履行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时尚未确定,要等待有关机构作出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构成了中止执行的理由。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由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可中止执行。

  • 111人看过2024-01-04

    1、各发起人。

    2、拟设立公司的名字。

    3、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

    4、股本总额。

    5、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6、各发起人权利义务。

    7、公司筹办事项。

    8、违约责任。

    9、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 123人看过2024-01-04

    一、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1、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的话是10年。

    2、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通俗来说就是假设你认缴你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认缴期限为10年,那么在营业执照的10年有效期内把资金缴足就可以了。

    3、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或者可以续期后,在进行注销。

    二、股东出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 105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法老股东之间转股的程序如下:

    1、依法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协商、谈判;

    3、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5、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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