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
(3)申请人地址:可按括号内要求填写,要求与基础商标的注册人/申请人地址一致。可按照省份、城市、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的顺序填写如:中国北京市XXX路X号,邮政编码:XXXXXX。

(4)代理人名称:申请人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是直接申请,这一栏不填。
(5)代理人地址:与申请人地址的填写方法相同。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7)优先权: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8)商标: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9)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
(10)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
(12)商品和服务: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
(1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即可。如申请人已获得国内受理通知书,可指定同属协定或议定书缔约方,及纯议定书缔约方;如已获得国内注册证,可指定所有缔约方。
(14)本申请交费方式:在所选择交费方式左侧方框内打“×”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