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电商营业执照的办理和普通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办理是一样的,都需要去工商局办理,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或其他工商局要求的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营业执照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一般就几块钱,具体收费以当地工商部门收费为准。
若是请他人代理办理营业执照的所需要的费用就高一些,需要出代理费用,但是可以免去自己去办理的麻烦,是比较方便的。
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怎么办理
二、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公司起名
在已经做好注册公司时,需要先考虑公司名称,公司起名不能是乱取,公司起名规范:地区+名称主体+行业的属性+公司性质,比如:福州+快点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申请执照
公司名称审核通过后,会拿到一张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到当地工商局填写资料,进行公司备案登记。
3、公司章程
到当地工商局下载公司章程模板,公司法人、全体股东决定进行公司章程制定,提交房屋产权证书或者是房屋租赁合同。
4、领取营业执照
持办理人员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当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5、公章刻章
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始刻公司的公章,必须到正规刻章处刻公章,刻完要到当地公安局进行公章备案。
6、开设银行账户
公章刻完后,公司就需要有一个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没有限定必须是哪一个开户行,看您方便,任意选择一家银行开设账户。
全资股东是什么意思
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的百分之百的股份就是全资股东。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与此相反,寻找一家现有的、具备市场营销和销售能力的公司作为收购对象,相对来说会比较容易办到,因为这一般不需要专门技术。通过在目标市场上收购现有公司的市场营销和销售经营这一方式,母公司可以让子公司更快地运作起来。特别是当被收购的公司在目标市场上拥有有价值的商标、品牌或工艺技术时,收购方式更是一种好的战略。
先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行政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资料都合格以后,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可以。
需要在版权局网站在线填写申请文件,再递交到版权局。有急需的可以找版权登记代理。
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
下列情形不能申请注册专利: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可行行如下权利
1、依法行使知情权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
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当公司侵犯股东的知情权时,该股东即可以原告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侵犯股东知情权的人在实践中多为控股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以在起诉时应将公司和他们作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中小股东可以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或者在中小股东认为有召开临时股东会必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当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应当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免因程序问题而前功尽弃。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72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当中小股东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时、或者认为公司前途不好时,自己不愿意再作该公司股东时,就可以通过转让自己所持股份的方式来结束与该公司的关系,并以此方式实现自己的财产权。
根据该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这一规定,当一股东决定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其他股东要么同意,要么购买,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
当公司部分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转让其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如果你想继续作该公司的股东,并想提高持股份额时,应当及时行使优先购买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股东没有行使这一权利,你就可以提高持股份额,最起码你可以按你所持股份的比例得到一部分股权,不至于使自己所持股份份额降低。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这些情况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其实是一种保底性的权利,对不能控制公司命运的中小股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以上情况的出现,基本上都是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操纵的结果,且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中小股东没有这一权利的话,其投资不但很可能血本无归,而且只能任由大股东摆布!有了这一条规定,中小股东不但可以全身而退,还可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所以,当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时,中小股东一定要善于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150条、第152条、第153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前述行为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增资本时,原有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和基础为应限于同一公司的股东,即合营他方,不是同一公司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的标的物应当是中外合作合营企业的股份;限制性条件是同等条件,即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应当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