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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3人看过2024-01-0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用多少需要审查多长时间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而言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复审费减缓6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复审费减缓80%)。

    专利的实质审查时间要多久?

    一般是6-18个月,实质审查时间是多久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

    专利的实质审查分类有哪些?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的实质审查费用多少需要审查多长时间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43人看过2024-01-0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有哪些

    为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时间和提高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申请的效率,除特殊情况外,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所以,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二)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三)缴纳备案费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每项备案800元)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权利授权号或备案申请编号;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四)提交纸面申请书

    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备案费缴款凭据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的下列地址: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五)补正申请

    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人邮递的纸面申请后才开始进行审核。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备案系统随时了解海关总署受理、审核、核准和驳回申请的全部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意见,对其申请进行补正。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六)收到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通知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都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不退还原申请文件。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562人看过2024-01-0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商标注册该如何设计优质的图形商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1商标需富有美感

    图形商标由单纯的图形构成,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可取材的范围很广,既可以是风景画、人物肖像、动植物等具体形象图形,也可以是某种记号、符号等抽象造型构图。

    申请人设计图形商标时,需要保证图形富有美感,如此图形商标作为一种视觉形象符号才能为相关公众所接受和记忆,图形商标才具备应有的使用价值。

    2.商标需具备显著性

    商标作为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必须具有相应的显著性,否则消费者很容易混淆或误认相关商品、服务。商标局在审查图形商标注册申请时,亦着重审查图形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和已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商标构成近似。

    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不宜使用过于简单的几何体,如圆形、正方形、三角形等;此类图形过于简单,缺乏相应的显著性,申请人可在图形中加入一些要素,以增加图形商标的显著性。

    3.商标可巧用色彩

    自然界中有丰富的颜色,每种颜色也蕴含着一定的意义,如红色寓意热情张扬,黄色寓意辉煌灿烂,绿色寓意健康希望。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可以结合图形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巧妙的利用些许颜色为图形商标着色,如此可以显著增加商标的美感、区分度等。

    总之,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需要确保商标具有相应的显著性、美感;此外不能违反《商标法》相关禁止条例,否则商标将不予核准注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注册该如何设计优质的图形商标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04人看过2024-01-0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注册商标的基本原则有哪几点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注册商标的基本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另有强制注册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强制注册原则

    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4、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审核原则决定的。国家实行的是商标的各类元素分开单独审查的原则,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分别审查,其中任意一部分审核不通过将整个商标退回重新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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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851人看过2024-01-04

    常见的专利骗术有哪些?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企业越来越多,这也就意味着专利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但是很多人通过这一现象却对专利打起了歪主意,专利诈骗由此而来。那么常见的专利骗术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专利骗术防不胜防,常见的专利骗术有哪些

    骗术一:以专利获奖方式骗取评审费。

    在这种诈骗形式中,专利权人通常会收到获奖通知书,被告知其发明获得某重大奖项,要求专利权人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一定数量的获奖评审费、证书工本费等。缴费后将会收到获奖证书,并得到国家一笔科技转化资金。

    骗术二:以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名义骗取服务费。

    通常,发明人的专利在《专利公告》上发布之后,就会收到一些中介机构的来信,说可以帮助发明人转化专利,但是需要交一定数量的服务费。发明人交了钱后,要么音讯全无,要么确实给介绍了公司,但公司会告知:根本不需要此项专利技术。

    骗术三:以投资的名义骗取评估费。

    目前,不少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与诈骗者勾结,打着投资集团的幌子,以高额回报诱惑专利权人,骗取钱财。遇到这种情况,专利权人一定要冷静,不要因为投资机构的“大来头”而放松了警惕。

    骗术四:以博览会、专利对接会等形式骗取参展费。

    利用发明人急切想把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企业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就打着“发明博览会”、“专利对接会”的幌子,骗取参展费等费用。在这种骗术中,骗子们通常会打着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组织”、“××发明协会”、“××科学技术协会”的旗号,给发明人发函,告知在某时某地举办“××发明博览会”等,届时将会有几百甚至上千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参会寻找投资项目。投资意向确定后,举办方可协助签订投资意向书。展位费、食宿费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当发明人交了钱之后,有些可能就没有音讯了。有些则确实举办了博览会,但展会的规模和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

    骗术五:以出版书籍等形式骗取出版费。

    骗子还抓住普通人想出名的心理,给发明人寄信,声称:由于你的专利技术非常好,你已被收入××××大全、××××大典、××××国际名人录等,这些书出版之后,可以做为以后专利转让的依据。但是需要发明人支付一定的出版费用。但事实上,这类书出版之后没有任何价值,更不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有多少人花钱购书就印刷多少册,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骗术防不胜防,常见的专利骗术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8人看过2024-01-0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长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文件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长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长沙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文件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533人看过2024-01-0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分为在线申请以及纸质申请两种方式。关于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所采用的洛迦诺分类,提交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需要提交:

    (1)申请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信息;

    (2)产品洛迦诺分类;

    (3)产品名称;

    (4)产品说明;

    (5)设计图示等信息。

    2、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审查

    收到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将会进行审查,但是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不会进行新颖性以及独特性再以及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审查。

    3、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注册以及公开

    欧盟外观设计互赞里申请经过审查之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最终认为确定符合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注册条件标准的,将会予以注册随之向申请人发送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注册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布。如果申请人在提交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时候同时还请求了推迟公开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将只是公开申请号、申请日、注册日期以及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而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图示本身不会被公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76人看过2024-01-04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专利转让注意事项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转让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2804人看过2024-01-04

    商标法要求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所以注册32类商标,了解清楚32类商标分类的详细内容是十分重要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注册第类包括哪些内容

    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4)》中,商标分类32类的内容有: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32类商标共有 3 个商标群组如下所示:

    3201 啤 酒

    啤酒320002,姜汁淡啤酒320003,姜汁啤酒320003,麦芽啤酒320004,克瓦斯淡啤酒(非酒精饮料)320048,制啤酒用麦芽汁320005,制啤酒用蛇麻子汁320021,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320025

    3202 不含酒精饮料

    无酒精果汁320001,无酒精果汁饮料320006,不含酒精的果汁饮料320006,乳清饮料320007,果汁320010,水(饮料)320012,锂盐矿水320014,矿泉水(饮料)320015,赛尔兹尔矿泉水320017,矿泉水320017,餐用矿泉水320018,葡萄汁320019,柠檬水320020,蔬菜汁(饮料)320022,葡萄汁(未发酵的)320026,苏打水320028,果汁饮料(饮料)320029,果汁冰水(饮料)320029,番茄汁(饮料)320030,无酒精饮料320031,杏仁乳(饮料)320032,杏仁牛奶(饮料)320032,汽水320035,菝葜(软饮料)320041,不含酒精的开胃酒320042,无酒精水果混合饮料320043,果茶(不含酒精)320044,水果饮料(不含酒精)320044,等渗饮料320045,花生牛奶(软饮料)320046,花生奶(软饮料)320046,苹果酒(非酒精)320047,以蜂蜜为主的无酒精饮料320049

    可乐C320002,酸梅汤C320003,绿豆饮料C320004,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C320007,奶茶(非奶为主)C320008,果子粉C320009,果子晶C320010,蒸馏水(饮料)C320011,饮用蒸馏水C320012,纯净水(饮料)C320013,耐酸饮料C320014,植物饮料C320015,豆类饮料C320016,姜汁饮料 C320017,乌梅浓汁(不含酒精)C320018

    3203 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

    饮料制剂320008,饮料香精320009,制饮料用糖浆320011,汽水制作配料320013,制矿泉水配料320016,制柠檬汁用糖浆 320023,烈性酒配料320024,杏仁糖浆320027,起泡沫的饮料香锭320033,泡沫饮料锭剂320033,起泡的饮料粉末320034,泡沫饮料用粉320034

    【注释】本类主要包括不含酒精的饮料及啤酒。请勿与酒精饮料搞混!

    尤其包括:无酒精饮料。

    尤其不包括:医用饮料(应归属于商标第五类);奶饮料(以奶为主)(应归属于商标第二十九类);含咖啡、可可或巧克力的饮料(应归属于商标第三十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注册第32类包括哪些内容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77人看过2024-01-0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就相当于商标权,在我国,只有经过申请,然后由商标局作出严格的审查之后,才会授予商标权。那对商标所有人来讲,想要申请注册商标的话,该如何获得商标专用权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怎样获得商标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同时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这说明我国在商标的确权方面实行的是注册原则而不是使用原则。商标仅使用而不注册不会当然产生权利,这要求商标使用人要有很强的商标意识,为尽早获得商标专用权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商标权的取得上有两种不同的确权原则,一是注册产生权利原则;一是使用产生权利原则,简称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的优点是,任何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行为都可以成为商标权产生的基础,因而无需担心这种权利被他人剥夺,对商标的创始人来说比较公平。但它的缺点是,它的权利范围往往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比如区域的限制等,此外这种商标权还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当别人提出了更早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时,商标使用人往往比较被动。而且在商标权利诉讼中,商标使用人也不一定能提出最先使用该商标的有利证据,不仅使确权机关解决商标权利纠纷困难重重,而且还容易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这一缺陷,使目前世界上仅有少数几个国家采用这一原则。相对于使用原则来说,注册原则更有可取之处。它的长处是,发生权利纠纷时易于确定权利的归属,有利纠纷的及时解决;由于程序简便,而且一旦权利确定便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因此对权利人更为有利。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注册原则。

    商标专用权内容有什么?

    (一)注册人自己使用的权利。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的使用权。首先,注册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其次,注册人有权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也可以利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最后,除非注册人因违反商标法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

    (二)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即未经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未经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注册人使用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注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侵权人处以罚款。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转让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让其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实际上是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四)许可他人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许可商标使用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并将备案许可合同文本报当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存查。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怎样获得商标专用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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