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
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
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代理合同终止需要以下条件: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