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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2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申请日是怎么确定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申请日是怎么确定的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事实上,严格意义上面来讲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那么专利的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呢?

    1、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

    2、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申请日是怎么确定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91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如何理解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理解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

    商标法领域的在先用权是指某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先用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但该使用人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也不能转让或许可该未注册商标。先用权是针对在先注册的商标的,故该制度主要存在于实行注册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因为如果离开该项制度的保障,他人完全可以将在先使用一定年限且具有相当市场声誉的未注册商标抢先注册,然后反过来禁止在先使用人使用自己的商标。

    这样,在先使用人多年培植的商标信誉可能会因为这种抢注行为而丧失殆尽,抢注者则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他人已经建立起来的商品信誉和市场声誉占领市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先用权制度的立法价值就在于,保护虽没有注册但已经在市场上有一定声誉的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利益,从而稳固已有的社会经济关系,实现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先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理解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63人看过2024-01-0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注册时间年限是多久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注册时间年限是多久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10年期限到了该怎么办呢?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虽然说商标注册使用期限为10年,上面的内容已经提到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想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续展申请成功后,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这6个月的时间就称之为宽限期。但是如果在6个月的宽限期还没有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那么商标局将注销该商标。所以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后,定期关注商标到期时间。保证能在商标到期前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注册使用年限的到期还有补救措施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一规定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的空子,抢注已注销的商标,使得原商标使用人还有采取法律措施补救的机会。

    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标续展申请的书件准备: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意事项

    (一)首先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是符合相关的商标法,在享受商标法保护的同时也得遵循一定的义务。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注册人就能享有商标使用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的时间没有使用,该商标就会被依法撤销。

    (二)商标注册人是不能随意的更改商标转让的任何标识,商标的图案、文字或者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标注册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注册时间年限是多久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89人看过2024-01-0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

    1.依法使用商标,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不得随意对注册商标进行更改,不得超商品(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2.恰当使用商标:这样使用的目的是防止商标演变成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

    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

    (2)使用商标通告。

    (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

    (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商标:意为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显著的位置,在当前,很多企业并不重视这方面,把商标设计的很小,放在不起眼的位置,实际上等于形同虚设。

    4.当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长期的使用商标,商标的信誉建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选择好商标之后,需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尽量经常更换,尤其是当企业商标具有一定影响时,需要坚持使用下去,文字、色彩、图案都不要变。

    5.慎重对待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对许可人来说,不但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更重要的是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帮助自己去占领那些自己无暇顾及或不宜立即进入的市场。

    以上就是关于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8人看过2024-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116人看过2024-01-05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想续签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拒绝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107人看过2024-01-05
    单务合同不一定都是无偿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 112人看过2024-01-05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126人看过2024-01-05
    合法。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 116人看过2024-01-05
    工作日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工作日加班时薪=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8×150%×加班小时数;休息日加班时薪=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8×200%×加班小时数;法定节假日加班时薪=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8×300%×加班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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