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需要开股东会,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开股东会决议。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
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
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销公司费用在3千元到8千元不等(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注销难易程度而定)。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写份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注销公司的原因和成立清算组及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2、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内容包括请债权债务人在一定时间之内提出偿还请求;
3、先到国税办理注销手续,各地税务机关对报送的资料要求不同,请详细咨询所属税务局所,大概要一个月时间(因为是一般纳税人,可能会被要求出具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算报告);
4、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5、在拿到国税出具的注销通知单后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提交资料后应在2周内完成;
6、在拿到地税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单后,到统计、财政办理注销登记,交回统计登记证及财政登记证;
7、到技术监督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交回代码证及卡;
8、工商局办理注销,注销周期不超过一周;
9、其他要办理注销的机关。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赔偿如下: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股东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