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权制度早期起源于,在许多州,对行使股东查阅权的股东有条件限制:
(1)至少在提出请求权之前的六个月内持续的具有登记股东的资格;
(2)或者是持有至少5%的流通股。
从这些条件中可以看出,在设计查阅权主体时要求股东是正持有股份的股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查阅权主体仅指现任股东。
监事或者监事会是能够起诉公司的。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能够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变更一般需要股东到场。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咨询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或者登记窗口。而公司变更股权不一定要股东本人到场,要看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是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所以也不存在转让股份的问题。分公司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流程如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