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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人看过2024-01-0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审查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审查

    (1)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

    B、在我国有住所;

    C、拥有我国国籍。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商标局可以提供翻译。文件翻译费为300元人民币。

    (3)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即国际局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将申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期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审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64人看过2024-01-05

    出售商标权是指依法履行手续后,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过程。换个方向,也就是说出售商标权是可以获取一定收益的,那么商标出售可以获得多少钱?商标出售属于什么收益?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商标出售可以获得多少钱

    在商标转让市场,其实要说商标转让价格一般多少钱,这个与商标本身有直接的关系,一个好的商标,或者说其它公司非得要的,象当年的ipad。这样的转让4个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通常,这样的情况很少见,数据表明82%的商标转让价格在3-10万,其中又以3-6万这个价格段居多,占总量的70%。商标转让价格没有统一的定价规范和执行标准,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尽管如此,还是有规律可循,需要购买商标的朋友不妨参考一二,以免遭遇卖家漫天要价。

    中文或“中文+拼音”的商标转让价格一般3万左右;英文,但属于字母组合并无实际含义的3万左右;英文名称且中文翻译简单好听的,一般价格不菲,在5万元以上。图形商标或文字加图形的,一般都在3万以上,热门行业(譬如服装鞋帽、化妆清洁)价格又会贵1-2万;与知名品牌相似或谐音的商标就要看近似得有多像,价格一般都不会便宜,购买商标时需要谨慎考量其使用意义。 毕竟有些商标虽然跟大牌打擦边球,但并不一定适合自己的产品定位。

    商标出售属于什么收益?

    商标出售的收入属于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出售可以获得多少钱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03人看过2024-01-05

    长沙专利申请的条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进行,而满足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条件。下面华律小编具体为大家介绍湖南长沙专利申请的条件的具体内容。

    湖南长沙专利申请的条件

    湖南长沙专利申请的条件

    (一)创造性,创造性指的是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技术,这项发明拥有明显的实质性特点和巨大的进步性

    (二)新颖性,新颖性指的是在专利申请时间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众人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三)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以上就是关于湖南长沙专利申请的条件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股权变更的相关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8人看过2024-01-05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 105人看过2024-01-05

    商标近似是不可以注册的。

    1、通常上,如果一个新设计的商标与注册的商标相似的话,就可能会造成消费者误认。如果是跟知名商标相似的话,还将有可能会被该知名商标权人控告。所以,一般人在申请商标之前,都会对自己设计的商标做个商标近似的判断。但是,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没有发觉出相似,等到申请了才看出来商标跟其它注册商标有相似性。

    2、其实,一旦发现商标近似,两个商标有冲突的,就容易产生误解,即使已经申请了,那么商标局一般不会通过审查。如果商标局不过,那么就只有更改设计了。

    3、如果是驰名商标,有相似商标的话,那就更不可能注册了,因为驰名商标受跨类保护。但是,通常发生这种情况的,权利人又十分喜欢这个商标的,权利人还是可以先去申请看看的,一切就交给商标局检测。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判决解散注销公司、撤资退出、被合并注销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的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规定,可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产的条件,即使有的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6、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碰到股东不配合或失踪等情况,无法启动普通的清算程序;又不符合破产条件,无法启动破产程序时,可考虑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利用减少注册的资本退出

    法律对公司减少注册的资本作了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利用该规定,实现股东撤资退出,从而避开国有股权转让的复杂程序。

    按该规定,公司减少注册的资本应履行的程序有: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同意)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报纸上公告、修改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但需要注意,第一,减资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支持才能得以顺利实施;第二,减资后的注册的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三,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8、利用公司被吸收合并注销退出。“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是一种无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亡和变更公司的行为,易保留被吸收公司的资质,特别适用于被吸收的公司债务复杂难以清算的情况。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

    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公司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走法定程序过半数同意,如果是第三方个人,还要确认他是否有自己的公司,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并进行书面签字。

    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词,因程序上的瑕疵应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而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错误也可导致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2、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3、以转让股权中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转让股权中剩余财产分配权、表决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变更时间取决于股东们的配合。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一般是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工商变更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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