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符合上述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该股东会决议即生效。
二、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规定中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在解散公司的时候是否需要进行股东签字。答案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办理。
公示过期是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股权变更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二、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依据:所得税法、印花税条例
转让过程中通过挂牌还产生了其他的费用,比如在挂牌支付了交易费1万的,目前在中国这1万不可以减去再算所得税。
三、股权变更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四、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按照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增资,则出资方当期就要确认所得,即视同销售,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国税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超过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以按照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一律全额纳税,因此5年均匀纳税的规定已经废止。
二、企业增资或股权转让交哪些税
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
股东变更登记的效力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典》。
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一、新版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核准名称
1、时间:1-3个工作日
2、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3、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二)提交资料
1、时间:5-15个工作日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执照
1、时间:预约当天
2、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结果:新版营业执照。
二、新版营业执照所需办理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