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BVI公司的优势:
1、BVI公司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
2、BVI公司完全保密
3、BVI公司无需申报受益者
4、BVI公司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
5、BVI公司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6、BVI公司税收:海外离岸BVI公司被免除当地所有的税收及印花税
7、BVI公司财产保护:最大限度地财产保护,方便的资金转移
8、BVI公司保密度:不要求海外离岸BVI公司公开财务状况或关于注册BVI公司的股东及董事的直接资料
9、BVI公司灵活度:海外离岸BVI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
派遣工解除合同的方式:
(1)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向派遣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自己手上工作的清理;
(3)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提交23天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
(4)向银行自己部门主管交接自己的工作;
(5)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社保事宜等。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包括:1、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2、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4、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是什么、被委托人的权限是什么、委托期限是多久;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两者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行业对于公司注册资金也有着不同的规定。
1、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是企业法人自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注册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它反映的主要是企业的资产规模。
2、注册资本是指由企业投资人认缴的,并向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注册的出资总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注册资本主要反映的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责任关系。
一、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只是这个公司的资产来承担,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简单说也就是这个公司的50万注册资金不足以承担100万的外债的时候,这个公司就是破产了.不能偿付的债务也是不能追偿的.无论出资人是几个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资对外承担债务责任.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承担对外责任.是不会涉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