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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0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丹麦商标注册审查标准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丹麦商标注册审查标准有哪些

    丹麦国家商标申请提交后,将进行相应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形式、分类、清晰度、描述性、显著特征、存在混淆的可能性或是否与在先权利构成冲突。如果发现了在先权利,须告知申请人,但是引用本身并不构成拒绝商标注册的理由。如果要使用在先权利阻止商标注册,在先权利人必须提出异议。因此强烈建议建立监督服务,确保持有注册商标的客户知悉应该对哪些新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

    一旦审查完成,商标将进入为期2个月的异议期。如果到期前没有提交异议,商标就能最终取得注册。

    对于商标申请的异议可以基于冲突的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但也可以基于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具有误导性、混淆性或诋毁性;侵犯著作权,姓名、公司名称的在先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理由。未经授权使用受国家保护的徽章、标记等的国际规则也可以成为提出异议的理由。

    丹麦国家商标注册授予持有人在登记范围内的产品和/或服务上独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持有人也有反对后继构成冲突的商标的权利,就混淆性相似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申请海关当局查没进口仿冒品的权利,商标授权和转让的权利等。

    丹麦商标注册有限期

    注册商标自注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此后以每10年为一期续展注册。注册之日起5年后,商标适用于使用要求。因此,在最初5年后,商标在面临基于未使用该商标而提起的商标注销行为时会相对脆弱。如果不能证明对该商标的使用,商标可能被完全注销,或在不能证明使用了该商标的特定产品或服务上注销。

    丹麦商标注册制度

    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及其组合;包括标语,姓氏、公司名称或不动产名称;字母和数字;颜色和声音;图形和图画或特定的三维形状、商品装潢或包装。除传统商标注册之外,还可以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服务商标。违反道德和公共秩序的商标不得注册。通用名称,如地理标志和名称、包含涉及公众利益的标记、旗帜、盾饰的商标不得注册。不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也不得注册,除非证明其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特征。在丹麦零售服务可取得商标,前提是所涉及的服务的性质必须有明确定义。

    以上就是关于丹麦商标注册审查标准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12人看过2024-01-06

    商标近似是商标法上的一个概念,意思就是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那么如何判断两种商标是否近似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如何判断两种商标是否近似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主要从视觉、听觉、意义等几个方面考量,只要其中一个相同,就是近似商标。考量的方式有以下几点:

    1、分离比较:将商标的各个部分分开进行比较,常用于图字结合的商标,分开比较查看是否一部分与其他商标近似。

    2、要部比较:商标中,也有分为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的,如果主要部分与其他商标存在近似的关系,那么该商标则构成近似商标。

    3、隔离观察:将两件以上的商标,于不同时间放到不同的位置,让让消费者去进行辨认。如果容易发生混同,则构成近似商标。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判断两种商标是否近似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513人看过2024-01-06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什么是马德里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好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好处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通过国际局延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

    注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好处?

    1、注册马德里商标申请费用比较低

    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

    ①基础注册费

    ②指定国家的费用

    ③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

    2、注册马德里商标办理注册手续简单

    ①国际商标申请人仅需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们提出申请,不必再委托其他国外的商标代理人或组织办理;

    ②申请人仅需用一种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简单的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甚至所有这些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方式大大方便。

    ③在规费的支付上,申请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币向原属局的主管机关或以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直接支付。

    3、注册马德里商标进行商标管理更加的方便

    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便可获得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获得对应的国际注册号。通过该国际注册号,即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对自己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各个缔约方的审查情况进行查询。申请人也可通过该国际注册号直接向国际局办理商标的后续事宜,比如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等。

    4、上海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耗时少

    ①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

    ②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什么是马德里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好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6

    1、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违法成本”,比如“须按月付双薪”。这些都在《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20人看过2024-01-06
    1.执照没下来可以聘用员工.也可以签合同,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是合法的。但是不能以未获得执照的公司的名义签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不予支持。

    2.如果不以公司名义签.只能是普通的劳务合同。

    3.营业执照还没下来,不代表没有,社保可以补办。

  • 100人看过2024-01-06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6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结合2003年3月1日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分析,非法用工单位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单位若不具备合法的形式要件,即未依法成立,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为非法用工单位。从这一判断可以得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也未取得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以及超范围经营的用工单位都应视为非法用工单位。

  • 100人看过2024-01-06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非法经营及用工等违法犯罪选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
  • 100人看过2024-01-06

    是违法的。

    1、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违法成本”,比如“须按月付双薪”。这些都在《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6

    1、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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