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而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不应包括其中。
2、对股东予以除名前,公司应履行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法定程序。
同时还应当注意,在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决议中,应当给予除名股东履行出资的合理时间。被除名股东在该股东会决议中不享有表决权。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这主要是因为对20元以下罚款,当场收缴可以减轻银行收受罚款的压力,对当事人影响也较轻。若到银行去缴纳,不仅对当事人来说成本较高,而且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这主要指对流动性较强的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若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这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法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4、企业、企事业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独立经营的,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一、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
4、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
5、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黑白均可)
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一)通缉犯、服刑犯。
(二)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三)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六)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3个人合伙股权的分配方式:三人合伙,股权按照投资的多少进行分配。有其他技术或专利入股的,折算成资金进行分配。或者按照股权百分百比例,将其三等分,但是股份不可能完全均等。可协商一人股份稍高一些,作为管理者。合伙人必须按合伙协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3个人合伙股权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视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地方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一、注册公司的好处有以下三点:
1、公司具备合法经营主体,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应付政府检查,不是惧怕检查、东躲西藏,享受国家政策更广泛性的保护;
2、与客户合作的需要,持证经营。开公司无疑是经营正规化、合法化的第一步。相同价格,相同条件下,一般都会选择资质齐全的公司作为合作商,一定程度上对企业信誉度和创业者诚信度有相当的提升作用;
3、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偿还责任。将股东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二、注册公司的坏处,不注销不年检最终会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公司法人、股东将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限制银行贷款、出国、移民、领取养老保险等。
公司股东可以用公款吗
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如果没有保价的,快递公司未尽到及时安全送达快件的合同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