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公司不可以随便调岗,必须跟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才能调,一般岗位都是写在劳动合同里的,调岗严格来讲就是调整劳动合同条款,因此原则上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不可以的,私营企业一般是不可以使用两个名称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受法律保护。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二)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如果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同样,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进行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市公司与省公司的区别是:
1.注册局不同:省开头的公司是在省工商局注册,而市县开头的公司在市工商局或各个区的分局注册。
2.地址要求不同:省开头的公司,可以具体在省范围内作为公司注册地,同时可以在省范围内做公司地址变更,而市县开头的只能在市范围内注册,也只能在市范围内做地址变更。
3.注册资本要求不同:省开头的公司,注册资金最低300万,市开头的在市工商局注册必须大于100万,在区工商局注册最低三万就可以。但最新政策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就可以注册公司。
不可以,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变更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并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时,企业拥有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的自主权,但受一下条件的限制:
1、在不改变劳动者工资待遇的情况下,为了适应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或者针对劳动者不能胜任现任岗位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调动,属于企业的自主管理行为,劳动者主张撤销变更行为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2、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系针对劳动者个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应认定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劳动者可以请求撤销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
3、因劳动者自身的过错,用人单位根据内部合法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作出降低工资待遇的处罚而变更劳动者工资待遇约定的,如处理程序合法,劳动者主张撤销变更行为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是指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达到了严重的程度。(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10、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11、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2、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3、一年内请事假30天以上者。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者。6、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计大过三次或者计大小过累计10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