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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9人看过2024-01-05
    1、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2、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
    3、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时,投保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后者,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则获得对责任人的追偿权。
  • 204人看过2024-01-05
    1、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
  • 165人看过2024-01-05
    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
    2、筹建: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正式设立:申请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
    4、设立登记: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
  • 634人看过2024-01-05
    1、票据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
    2、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3、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大旅行社开出,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票,支票的金额是固定的。
    4、汇票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
  • 156人看过2024-01-05
    破产包含的法律责任如下: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时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215人看过2024-01-05
    1、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
    2、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3、法院审查申请,裁定债务人重组并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通知未知债权人,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确定第一次债权人的会议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核实。
    7、召开债权人会议。
    8、债务人管理财产和经营事项,管理人把财产和经营事项移交债务人。
  • 201人看过2024-01-05
    1、船舶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2、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
    (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
    (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647人看过2024-01-05
    1、汇兑功能:汇兑功能指票据是代替异地输送现金的良好的汇兑工具。特别是汇票出现后,更体现了票据的汇兑功能。用汇票汇款,通常是汇款人将款项交付银行,由银行作为出票人将签发的汇票寄往或交汇款人寄往异地,持票人在异地银行凭票据兑取现金或办理转账。这比现金汇兑既方便、安全,又节约费用。
    2、支付功能:汇票、本票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形成后,在交易中票据又形成了支付功能而代替现金使用。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可以节省通货,减少国家的货币发行量,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携带和点检现金的麻烦,达到资金运转安全、迅速、准确的目的,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结算功能:在经济交往中,当双方当事人护卫债权人和债务人时,可运用票据票据进行债务抵消,更显得手续简便、迅速和安全。
    4、流通功能:流通功能是指票据得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而只要票据符合要式就可以交付或以背书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背书转让时,背书人对票据的付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背书次数越多,则保证人越多,因而票据的可靠性越强。因此,票据作为流通证券,其流通性几乎与货币不相上下。
    5、信用功能:这是票据作为商业信用工具的体现。
  • 158人看过2024-01-05
    1、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提出对抗,从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情形。
    2、如本票的受款人向发票人请求付款时,发票人主张付款日未到而拒绝其请求的行为就是一种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用以对抗票据权利主张的事由,被称为抗辩原因;其依法提出抗辩,阻止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则被称为票据抗辩权。
  • 211人看过2024-01-05
    1、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2、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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