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为筹集所需资金,以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通过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它具有以下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形式面向少数机构或个人,其销售和赎回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市场操作,一般不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者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权利。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
3、投资者一般投资私营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的公司,不会涉及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倾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出稳定现金流的成型企业。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通常只能通过兼并收购时的股权转让和IPO才能退出。
7、资金来源广泛,包括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战略投资者等。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犯错如果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或者因失职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是小过失,用人单位不应随意开除,即使开除也应当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与规定的,可以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民法典中合同解除效力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用人单位调岗降薪不合法。
2、调岗调薪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税务变更股东要的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变更后的股东名册等资料。税务变更股东要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在当事人去税务局办理变更股东手续时需要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表、纳税人变更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那么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流程去进行变更,当税务机关受理了变更手续后也需要在三十天内进行审核,并发放新的证件。
公司想辞退员工就调岗是违法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版权引进是指将外国所创作、生产或加工的版权商品(包括外国拥有的版权服务)购买后输入本国市场的版权贸易活动。为了保证版权引进贸易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版权引进程序,那么合理的版权引进程序具体有哪些过程?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合理的版权引进程序具体有哪些过程
1、获取版权信息
要引进适合的版权作品,首先就必须拥有充足的信息来源。了解各国的出版情况,了解各出版机构和版权人拥有版权的情况,这些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2、进行图书选题论证
在收集版权信息的同时,还要对版权信息进行分析和鉴别,也就是选题论证。就某一个专题深入开发,使选题越做越深,形成规模和特色,这样才会使出版社形成自身选题的品牌效应。通过选题论证,出版机构可以确定版权引进的对象。
3、确定版权所有人
确定了要引进的图书后,下一步就是要确定版权所有人。在图书版权贸易中,一部作品的权利人往往不只是一个。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版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能成为作品的权利人。因此,确认作品的真正权利人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成员国作者的作品,需要在图书的版权页上标明版权人姓名、出版者、印刷者的名称和首次出版的时问。通常根据它就可以确定图书的权利人,但是图书版权贸易中,非创作者是版权权利人的现象是很普遍的,所以实践中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4、向版权所有人发出申请
在明确了版权所有人,并对其版权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后,就可以对其发出申请。申请函中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要询问对方该书的版权是否可以授权,并索要样书,样书通常是免费的;然后,要明确向对方表示自己想要获得的版权的类型;第三,如果是首次与对方联系,需要向对方详细介绍我方的情况,如果我方曾经和其他国外出版机构有过版权贸易,应将相关情况作以简单介绍。
5、进行可行性分析
版权所有者在收到我方申请,并明确版权可以授权时,会给我方寄送样书,并规定一个图书版权的选择期限。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中,我方要对引进该版权的市场前景进行充分的预测,也就是做好版权引进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分析要尽量准确,这样可以避免决策失误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6、进行谈判磋商
在确定可以引进版权作品后,版权贸易的双方就需要对该作品版权贸易中的涉及的具体事宜进行谈判磋商。谈判的过程就是双方消除分歧、求同存异的过程。在谈判中的一项重要事项就是要确定版权引进的价格。谈判双方需要进行反复磋商才能最终达成一致,谈判后形成的就是合同。
7、签订版权引进合同
在上述程序完成后,版权贸易的双方需要签订正式的版权贸易合同。该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的,在贸易的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规定。
8、履行合同
版权贸易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履行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合理的版权引进程序具体有哪些过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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