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
2、著作权登记机构核查接收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
3、著作权登记机构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相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著作权登记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需要看公司单方面降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则合法,不符合则不合法。
实践中,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形中对员工降薪。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后还是不胜任工作,那便可通过降低岗位工作内容、减少工作内容等进行降薪
3、依具体调岗降薪
由于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工作,因为岗位价值不同而导致薪酬的自然降低。
4、绩效考核降薪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并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条件,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从而导致其薪酬的降低。
5、公司经济陷入困难
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渡过危机,而在公司进行全员性的降薪。
因此,按照上面的情况,公司可以在发生经济困难的时候,给员工进行降薪,这是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修改是经过合同订立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修改的可以生效。既然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那么,合同的变更也应遵循这一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对合同进行变更。同时,这也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与订立合同一样,合同变更也要经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要约和承诺,双方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以变更的内容取代原合同内容,当事人则应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拟变更的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则视为原合同内容未变更。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剧本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剧本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人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
2、著作权登记机构核查接收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
3、著作权登记机构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相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著作权登记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剧本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公司强制员工调换工作岗位,且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公司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不同意,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1、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情形,主要是员工发生工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等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无故被辞退如何维权:
单位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劳动者要成功维权,应当注意两点:第一要有证据意识。单位辞退员工需要做一定的工作交接,进行相应费用和薪资的结算,那么这些工作交接或薪资结算本身就等同于退工手续,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二维权要及时。单位口头提出辞退时,劳动者要对该辞退行为提出自己的质疑或提出补偿要求。如果单位明确答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在当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主张的,主张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不会给单位提供反称员工旷工的借口。
客户资料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就是说,你拿着一本电话薄或企业名录说是你的商业秘密,那是不成立的。只有通过自己搜集、整理、加工,使其具有不为公共所知悉的独特性,这样的客户资料才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就是说,这些客户资料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企业必须把这些客户资料做为秘密并且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保密培训、保密措施手段、保密协议等。如果企业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那这些客户资料就不构成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而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求助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责令其限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