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缉犯、服刑犯。
(二)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三)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六)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1.具体需要看个人的资料是不是齐全,然后再看各个办事环节人员的办事效率,一般是无法用固定的时间来确定的,通常最快是一个礼拜就可以完成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个人档案调档,一般需要一个月的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完成了,在具体一点的话,得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传递,最快也要1~2周时间。个别情况有超1个月才到的。至于怎样保管、在哪里保管?一般应在县(市)团级及以上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这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等;对于广大的农村人口一般应有乡镇户籍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单位另有规定,一般应在他的所属上级行管单位。对于大量的流动人口则另有规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需要携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还有就是企业一些委托信息等书面的材料交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后的工作由相关人员来负责。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