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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人看过2024-01-06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经约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待遇,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来实现,特别是劳动者的岗位调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常常以用工自主权为由,随意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减低工资待遇,这是违约行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的规定,用人单位违约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减低劳动报酬,迫使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 124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对原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通过变更建立新的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 258人看过2024-01-06
    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1、津贴标准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津贴标准在确定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工资标准。如果在制订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劳动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另设津贴补偿;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岗位和工种的特殊劳动性质和劳动消耗,就需要单独设立补偿津贴。
    2) 劳动特殊性。对劳动的特殊性及对雇员的影响,要进行科学测量,作为确定不同等级津贴标准的依据。
    3) 健康损害程度。一些津贴的发放是为了补偿和预防特殊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津贴标准的确定与对雇员身体的损害程度直接相关。因此,需要通过一些相关部门的技术测定,例如,医疗单位、职业病防治部门等对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劳动保护投入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度量,从而确定通过津贴形式对雇员健康程度的补偿标准。
    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种,中国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统一津贴标准。此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津贴发放标准。
    2、支付形式
    津贴有实物和货币两种具体的支付形式。在一般情况下,与额外劳动补偿有关的津贴支付货币,并构成辅助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身体健康补偿有关的津贴有的采取实物的形式,有的采取货币的形式,以货币的形式居多。支付周期通常以出勤日累计,按月随工资支付。
  • 234人看过2024-01-06
    (一)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主要劳动报酬形式
    1、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主要劳动报酬形式: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
    2、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工资的基本形式:工资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以劳动时间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单位的工资形式。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主要根据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来确定一定劳动时间的劳动报酬,从而只能反映劳动者可能提供的劳动量而不是实际提供的劳动量。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完成的产品的数量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它能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直接联系起来。适用于比较容易确定劳动者个人生产的产品量或完成的作业量、并且质量便于检验的部门和工种。
    (二)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补充劳动报酬形式
    1、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补充劳动报酬形式:奖金和津贴是补充形式。
    2、具体分析:
    (1)奖金。奖金是对劳动者提供了超额劳动所给予的报酬。奖金有两种:一种是因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增产了或节约了)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种是因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如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而给予的奖励。
    (2)津贴。津贴是对从事特殊繁重、艰苦、有损健康的劳动所给予的补充报酬。如:井下、高温、高空、野外等作业,有害有毒工种,在这些特殊条件下工作,要付出更多劳动,消耗更多体力,需要给予更多更好的消费品来补偿,才能保持劳动力再生产,才能鼓励劳动者从事这些工作。
  • 136人看过2024-01-06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有哪些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
    情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情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工资。
  • 571人看过2024-01-06
    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 192人看过2024-01-06
    一、什么是工资
    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二、哪些收入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而以下收入是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
    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补贴、托儿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病伤假期救济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4.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
    6.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7.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 860人看过2024-01-06
    津贴(Allowances) 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 津贴不与技术业务水平及成果直接联系,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 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津贴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
  • 328人看过2024-01-06
    一、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三、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四、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五、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六、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七、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 181人看过2024-01-06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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