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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的深层含义是用人单位运用规章制度管理职工受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规章制度必须具备合法性,即制定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听取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内容合法是指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是要把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与用人单位的实际相结合,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又要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 121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中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一定要建立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实际生活中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同时调整工资,如果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员工应当遵守这样的约定,单位的调岗调资行为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约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建议大家既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要注意你所签订的条款内容,一旦签订下来,一方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内容;但另一方面如果有明确约定单位可以单方变更的情况下,你还是必须接受,除非是无效约定。
  • 549人看过2024-01-06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42人看过2024-01-06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司法实践中,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在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工作岗位,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具体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属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 133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一)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二)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四)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 127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一)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二)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三)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12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自已应尽的义务。如果约定的条款发生了变化,就有必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在实践中,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确实已无法履行,才需要进行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要说明修改的条款和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双方当事人原来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谓“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修改和增删,没有一个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已经失效的劳动合同,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
    (四)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易产生劳动纠纷。
    (五)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取代了原条款,原条款即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特别提醒,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最后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只能是两种结果:一是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当然这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按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120人看过2024-01-06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三)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 12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 129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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