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回避表决的情况有: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公司财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财产责任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1、公司的分红也是有规定的,一般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金额来进行分配,但是也有些公司是不按出资金额来分配,这就要看公司的章法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注册资金法人变更有以下程序:
1、填写并递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准备相关变更材料。
2、工商受理审核。
3、变更营业执照。
4、银行基本户信息变更。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