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实现商标价值的一种方式,有价值的商标都有可能转让,这也是很多人会去注册商标的主要原因。在用商标转让之后,相关单位会发一张证书,这代表商标转让的证明。那么,商标转让多长时间下证书?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商标转让手续有哪些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此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
(3)商标局审查结束,如果同意转让,将颁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原《商标注册证》并不会更名,受让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话,需要申请补发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权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了。如果不同意转让,商标局将书面告知,转让人及受让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商标转让多久能下证书?
首先、商标转让,转让成功以后下发的是一张商标转让证明,需要和原来的商标注册证书一起使用。并不会直接下发新的注册证书。如果你要新证书,需要另行申请。
其次、没有加快一说,所以没有最快速,建议找一家专业,负责任的代理公司,对你的商标转让申请帮助是最大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转让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法律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1、没签合同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股。
2、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不受限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回购事由出现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6.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确定,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根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满1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
劳资双方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劳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果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的话,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而应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