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开店都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4、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不论是国税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当地税务局网站下载表格,或软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到所在税务分局报税大厅申报即可。
2006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中的一个亮点,它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门槛。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税政策不同。一人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一人公司除了按照所得税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与同为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尽相同的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全资子公司的优点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另外,管理者对子公司的产出和价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
第二,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种非常好的进入模式。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出发,把每个国别市场视作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于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来说更具吸引力。
二、全资子公司的缺点
全资子公司也有两个重要的缺陷:
第一,这种方式可能得耗费大量资金,公司必须在内部集资或在金融市场上融资以获得资金。
第二,由于成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的大量资源,所以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很高。
一、未参加企业年报一般会有以下后果:
1、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罚;
3、如果企业连续三年没有履行参加企业年报的义务的,会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影响企业法人个人征信项目。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属于企业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且拥有法人财产权。公司采用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是用其认缴的出资额,来作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依据法律,公司股东可以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人员等权利。不管公司能不能有效成立,按照形式主义的规则,名义股东要对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承担责任。
一个公司法人权利和义务如下:1、有享有法人财产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重大经营性文件;2、有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人的利益,造成公司和他人损失要承担责任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