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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07

    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的规定:赔偿给职工近亲属的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赔偿给其配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月工资*40%;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105人看过2024-01-07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仲裁裁决生效。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11人看过2024-01-07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11人看过2024-01-07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而破产管理人忠实执行职务,就能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所以破产管理人进行监督,能保障股东的权益。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 103人看过2024-01-07

    享有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4人看过2024-01-07

    (1)计算基数:

    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

    (2)计算年限:

    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 144人看过2024-01-07

    商标的转让需要遵循着一定的法律法规,不能盲目,随意的办理手续。那么2024商标转让权应遵循的原则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商标转让权应遵循的原则是怎样的

    1、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2、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3、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6、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也不得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7、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自行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有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的明确授权。

    8、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9、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2024商标转让权应遵循的原则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83人看过2024-01-07

    商标局在北京,距离近的朋友准备好材料可以亲自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但是需要我们的材料准确无误,缺少一样都不可以办理,另外还需要找到合适的买卖双方,对于不在北京的申请人还是建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那么如何办理43类商标转让?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局在哪

    如何办理43类商标转让?

    一、43类商标转让的费用

    商标转让费用:官费500元/件,代理费:需要咨询代理公司

    二、43类商标转让流程和时间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变更所需时间共6-8个月。

    三、43类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个人转个人:

    (1)转让人: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局在哪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48人看过2024-01-0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如何判定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定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在商标授权审查中是极为重要的。商标标识具有显著性是获得注册的基础,是必备前提条件之一,它也可能直接影响到商标最终能否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的相关规定。

    哪些商标图样不可以进行注册?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也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注册应当避免哪些图样?

    (一)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

    (二)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

    (三)一个或者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

    (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指定使用于习惯以数字做型号或货号的商品上,但非普通表现形式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数字做型号或者货号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

    (六)单一颜色

    (七)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

    (九)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通用的商贸用语或者标志;

    (十)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判定商标显著性应当考虑的因素:

    1、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要首先考虑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是否具有可识性。

    2、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可以考虑商标标识的独创性。

    3、判定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要和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相结合。

    商标注册时应当考虑的问题

    由于商标的显著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标志本身固有的特性,而是和标识本身、使用该标识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感知都相关的一个概念。因此在判定一个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的时候,必须将其标识本身构成、独创性、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析。

    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其他要求

    判定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虽然本身属于客观事实判断,但是也会受到主观因素影响。不同范围的消费者对于同一商标的显著性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小编认为,在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时,除了要考虑以上因素之外还应以相关公众的普遍认知水平及实际能力为前提,这样才能够更全面、准确、客观的对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进行判断。

    通常认为,当标识表示的含义与商品属性关联性最弱时,商标的显著性最强,反之则显著性最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如何判定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9人看过2024-01-07

    一、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

    能,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二、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才是有效的

    公司应当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或盖章,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权其他人进行签字或盖章,也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签字也有效。劳动合同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规模大的用人单位有合同专用章,规模小的用人单位没有专门设定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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