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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1人看过2024-01-0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法条恶意抢注是怎么认定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法条恶意抢注是怎么认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17人看过2024-01-07

    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那么知识产权代理范围是怎样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代理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专利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战略、专利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内容。

    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争议与异议。商标维权等业务内容。

    《知识产权代理》涉及的问题涵盖了商标、专利、版权这三大块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总论,商标代理概论,商标注册业务中的代理,商标异议和商标异议复审中的代理,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的代理,商标国际注册中的代理,商标转让、许可和质押中的代理,商标诉讼申的代理,专利代理概论,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申的代理,专利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代理,专利转让、许可中的代理,专利诉讼的代理,版权代理概述,版权转让、许可中的代理,版权诉讼及其代理。

    在知识产权代理所包括的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著作权代理和域名代理中,黑代理主要是针对商标代理和专利代理而言的。

    原因是著作权代理并不需要相关部门审批资质,任何商业服务公司想从事该项业务均可以主动开展。而域名代理往往要挂靠在一些大的域名商下,只要获得这些域名上授权即可。只有商标代理和专利代理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

    以上就是关于知识产权代理范围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74人看过2024-01-07

    其实专利申请审查就是指当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以后,必须要按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审查。专利申请审查的程序:首先是初步审查,接着公布专利申请,然后请求实质审查,最后在进行实质审查。那么专利申请审查的内容及专利申请审查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接下来由华律知产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专利申请审查的内容及专利申请审查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申请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专利申请审查的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5)专利申请审查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6)专利申请审查的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7)专利申请审查的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8)专利申请审查的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9)专利申请审查的权利要求书是否有单一性;

    二、专利申请审查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专利申请审查前,申请人需要认真学习和熟悉专利法及与专利法相关的实施细则,必须要了解什么是专利,如何申请和取得专利。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是否具备专利性进行较详细的调查。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对申请专利进行认真考虑。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书写格式和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费用情况和简要的审批过程等相关知识。

    (2)一般来说,专利进行专利申请审查的过程比较漫长,因为申请人在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后,并且确定申请日的同时才可以向当局递交递交提前公开声明,然后再请求实质审查,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加快审查进程,缩短专利申请审查的时间。

    (3)在专利申请审查的期间,如果审查员发现了发明的实质内容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问题,下发意见通知书时,申请人应积极主动的通过回复来进行沟通,直至修改到审查员满意为止,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专利申请因一些误会而被驳回,避免审查通过不了的情况。

    (4)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实质性审查,只需要核审就可以了。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5)为进一步提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初启动了对《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和第三章的修改工作。因此专利申请人需要对修改内容有所了解。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申请审查的内容及专利申请审查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95人看过2024-01-0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审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应当首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及其设计要点、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及其诉讼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专利申请程序中提交的样品或者模型等,可以用于解释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2、外观设计专利公告授权文本中没有设计要点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外观设计的独创部位及其设计内容。

    3、当事人提交的用以证明专利产品外观设计发展变化的相关证据,可以在确定保护范围时予以考虑。

    4、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区分使用状态参考图与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在简要说明中未写明外观设计产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的新开发的产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进行分类时,为了便于对该产品正确分类而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的视图。使用状态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是可以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因素。

    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应当作为确定产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依据。

    以上就是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409人看过2024-01-07

    申请专利我们知道是需要交申请官费的,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用会相对来说比较高点,但是随着国家专利优惠政策的不断出台,专利申请费用还可以通过专利专利费减的方式,减轻专利人的经济负担;这是专利申请的大致概况,那么专利转让是不是也像专利申请一样需要要专利转让费用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转让费是多少

    答案是需要转让费用的,专利权转让收费情况首先官费肯定是免不了的了;专利人需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专利转让费用也有第二种的缴费情况,例如专利人不想自己转让,想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的方式,那么如果通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办,收费标准参见中介机构代理费用。

    专利转让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办理,也可找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专利转让注意事项,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发明人或者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受让了专利权的人,

    对于进行转让的转让人也要注意好这些点,需要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其二是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第三是要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最后是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做好这几点有利于提升专利技术转让的机率。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转让费是多少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91人看过2024-01-0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专利的实施形式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

    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的首要任务。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就是使用其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使其发明创造从智力成果转变为物质产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2)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里指的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达到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移,由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实施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实施有关专利的强制许可。类似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申请者发放了一个许可证,申请者据此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世界各国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的专利法中普遍都有强制许可的条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强制许可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强制许可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阻碍科技进步,损害国家或者民族的利益,是一项对专利权进行限制的制度。

    强制许可是相对于专利权人的自愿许可而言的。自愿许可是专利权人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被许可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中可以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被许可方也同样有利可图。而强制许可则是违背专利权人的意愿,是用国家的行政力量强制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的实施形式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43人看过2024-01-07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登记通知书。
  • 148人看过2024-01-07
    1、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
    2、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
  • 129人看过2024-01-07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166人看过2024-01-07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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