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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1人看过2024-01-0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发明专利该如何提交申请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发明专利该如何提交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发明专利该如何提交申请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667人看过2024-01-07

    CT申请授权流程,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是一份拥有超过150个缔约国的国际条约。那么PCT申请授权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申请授权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向一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或者WIPO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2、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专利文献和技术文献制作国际检索报告,并就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每一份PCT申请,所有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仅是初步的、不具有约束力的。

    3、国际公布:自最早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月,国际申请的内容将公布,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也会一并公布;

    4、国际初步审查(可选):经申请人要求,由某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另外的专利性分析,通常针对的是修改过的申请;

    5.国家阶段:自最早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0个月,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申请人可利用优先权日起30个月的时间评估是否进入国家阶段,以及进入哪些具体国家,主要基于专利与产品的关联度,目标市场以及费用进行综合考虑,美国、欧洲、中国和日本通常是第一梯队选择的国家。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PCT申请授权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1人看过2024-01-07

    股权界定指划定判定股权是哪种股权:自益权,共益权,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

    产生股权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01人看过2024-01-07

    市场主体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6个月内未办理清算公告或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其作出特别标注并予以公示。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101人看过2024-01-07

    股权界定指划定判定股权是哪种股权:自益权,共益权,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

    产生股权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00人看过2024-01-07

    干股的取得方式如下: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

    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

    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的效力如何,最终要视赠与协议的效力和履行情况确定。

  • 100人看过2024-01-07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 100人看过2024-01-07

    1、行为主体

    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

    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的客体

    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的资本罪。

  • 100人看过2024-01-07

    一、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

    (一)非破产普通程序

    公司解算以后,清算组接管公司以前,公司的一切财产均由董事会负责保管。当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董事会应将公司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

    具体的程序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

    3、接管公司债务

    4、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为了解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

    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制定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13、提交清算报告

    14、办理注销登记

    15、追加分配

    (二)非破产特别清算

    1、特别清算的启动

    公司解散后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后故意拖延清算,或者有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行为的,公司股东、债权人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的基层或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特别清算。

    2、清算组的组成

    人民法院可以从公司股东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指定清算组成员。

    3、人民法院的权限

    (1)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并作出裁定;

    (2)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

    (3)特定情况下裁定非破产清算转为破产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07

    一、股东出资不实的民事责任

    瑕疵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可分为瑕疵补正责任及赔偿责任两类,其中瑕疵补正责任又可细分为补足出资责任、归还出资本息责任。赔偿责任亦可分为对公司、对其他股东、对债权人等三类主体的责任。

    1、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作为权利人向瑕疵股东提起补足出资的诉讼,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义务在于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承担本金责任即可。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返还所抽逃的出资本金及利息。

    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皆可作为诉讼主体,向其主张权利。

    2、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不仅限于瑕疵出资本金,还包括利息,但其责任为“补充赔偿责任”,即对公司本身不能清偿的部分才承担责任,而对公司不能清偿的标准一般应以对公司采取穷尽执行措施后仍不能清偿为准。而且,瑕疵出资股东的责任只在于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本息为限、

    二、股东出资不实的刑事责任

    刑法虚假、抽逃出资罪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三、股东出资不实的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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