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200人看过2024-01-07
    包括以下步骤:
    (1)初审。风险投资家所从事的工作包括:筹资、管理资金、寻找最佳投资对象、谈判并投资,对投资进行管理以实现其目标,并力争使其投资者满意。
    (2)风险投资家之间的磋商。再大的风险投资公司,相关的人员会定期聚在一起,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讨论,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面谈,或者回绝。
    (3)面谈。如果风险投资家对企业家提出的项目感兴趣,他会与企业家接触,直接了解其背景、管理队伍和企业,这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次会面。
    (4)责任审查。如果初次面谈较为成功,风险投资家接下来便开始对企业家的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以及尽可能多地对项目进行了解。他们通过审查对意向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技术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几轮会谈。
    (5)条款清单。审查阶段完成之后,如果风险投资家认为所申请的项目前景看好,那么便可开始进行投资形式和估价的谈判。
  • 202人看过2024-01-07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 137人看过2024-01-07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是在企业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且在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前提下成立的。当然,若通过清算程序,发现企业已实际资不抵债时,企业可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组织。
    2、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可随时成立。
    3、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来组织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的投资人、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来组织成立的,一般由企业内部机构或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人员因为业务关系而相互配合,其作为独立机构的特性不像破产企业清算组那样明显。
  • 136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152人看过2024-01-07
    1、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
    2、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 221人看过2024-01-07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 158人看过2024-01-07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 167人看过2024-01-07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出资方式的法律依据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根据上述规定,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可以拿资金、实物、技术、技术性劳务等,作为合伙的投资。应该说,凡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的标的,都可作为个人合伙时的投资。
  • 190人看过2024-01-07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负责机场安全运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8、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升级、加 薪及辞退;
    9、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10、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有关分管工作。
    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问题可召开总经理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
  • 159人看过2024-01-07
    1、首先,董事会拟定公司变更方案。董事会的职责之一即为“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其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方案。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事关股东的利益和责任,最终决定权在股东会。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外,公司的诸多事项如资本、章程等也因此变更,所以公司应当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