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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7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

    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

    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

    4、一般来讲,股东对公司清算的异议之诉中的被诉主体应当根据公司是否被注销而有所不同。

  • 124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股份转让就是依照法律规定转移股权,持股人收回投资,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股份是公司股东在公司中的投资份额,股份是平等的,由什么人持有股份,对一般投资者来说是不加限制的,所以股份的可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优势。因此,对于股份转让明确了以下主要规则: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是肯定了股份是可以转让的,股东有依法转让的权利。
    2.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这里所指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交易和在依法设立的场外交易场所转让。
    3.记名股票,纸面的以背书方式转让;无纸化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运作方式转让。
    4.股东转让的股票,必须具有合法性,就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股票,不是依法发行的股票不得转让。
    5.在证券交易所中转让的股票,股票持有人在股票上市交易前,应当全部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6.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这里所指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就是股东名册。
  • 130人看过2024-01-07
    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而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并无欺诈行为,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转让股权之前公司是否已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均无权请求分配利润。
    首先要分清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和利益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
    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
  • 121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151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在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进行规定,这些规定有时与公司法的规定一致,有时并不一致。造成不一致的原因,一种是“无意”,在章程中作出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的转让条件是否有效我国公司法并未作出规定,应分如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2/3或者3/4同意,甚至规定必须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
    公司章程若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1/3(甚至更低比例)同意。
    3、公司法未规定时,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
    有些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要求转让股权的,必须提起3个月(时间或长或短)向董事会书面提出。

  • 146人看过2024-01-07
    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该种股份就是干股,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
    干股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种;
    二是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
    三是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
    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
  • 134人看过2024-01-07
    因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
    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 265人看过2024-01-07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是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数的方式,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
    三是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东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表决。委托投票制对于保障股东尤其是高度分散的众多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事务,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由此滋生了收购、滥用委托书的弊端。
    对代理表决权加以限制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对代理人的资格作出限制。例如因特别利害关系表决权被排除的股东不得代理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2)对代理表决权的数额进行限制。主要是要求代理人代理行使的表决权只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表决数的一定比例;
    (3)对代理的形式要件作出严格限制。如要求必须采取书面授权的方式,代理权的授予仅限于一人且不得重复授权;
    (4)对代理期限作出严格限制。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代理表决权长期被代理人控制,产生代理人控制公司的弊端;四是对公司自有股份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为了避免公司经营者滥用自己股份的共益权与经营权,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均明文禁止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或是规定公司就自己持有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 176人看过2024-01-07
    一、被告主体适格问题,关于股东会决议撤销诉讼的适格被告主体,实务中有相当大的争论。当事人适格,涉及到诉讼标的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共同诉讼当事人
    基于既判力的需要,将判决效力及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一般而言,既判力原则上仅及于双方当事人,法律规定效力及于第三人时,判决效力始及于第三人。但如果在任何情况下均维持判决的相对性,则因既判力而被确立的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性质上,就同一法律关系有发生矛盾的判决的可能性,如此,反而导致法律生活的混乱和不安定,故法律例外地将判决的效力扩及与本诉权利或法律关系有利害关系的一定范围的第三人或一般第三人,以谋求权利关系统一确定。
    这主要涉及两大类:一种是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如诉讼标的不可分。如果当事人与第三人属于固有的必要的共同,若第三人没有参加诉讼,则是当事人不适格,这将是一个无效的判决。另一类是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如既判力的扩张或有对世效力的形成之诉,它不因第三人未参加前诉而无效。这是我们研究第三人参加股东会决议撤销诉讼类型的重点。对股东会决议撤销诉讼而言,除涉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除分权和保障诉外第三人的利益,还涉及到应避免股东会决议撤销诉讼沦为恐吓公司的工具。通过分析可知,公司是适格被告主体,对股东会决议内容有超越一般股东利害关系的特别重大利害者,亦应有当事人资格。
  • 155人看过2024-01-07
    正文:
    _______破产清算组关于________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函
    _________拍卖行:
    你行接受本组委托,拍卖位于_____地点的房产(写明规格、数量),经破产清算组清算查明,该房产原承租人___________(写明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清算组已请示__________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并通知原承租人____________(写明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届时参加拍卖会,要求其按拍卖规则及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你行在拍卖前将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的竞投牌号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则应当在拍卖前如实向所有参加竞买的人予以说明。
    特此函告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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