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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人看过2024-01-07
    股份制公司解散注销的流程如下:
    1、股份制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公告,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若资不抵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7、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214人看过2024-01-07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其决议尽量避免瑕疵的前提和基础。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一般包括:总则、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的行为规范、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工作费用以及其他事项。

  • 134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要件:
    1、转让的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2、转让不改变债权债务的主要内容;
    3、转让的债权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4、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协议一致;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同意;
    6、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 228人看过2024-01-07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合作中签订业务合同等等的时候,都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不管企业处于甲方还是乙方,都有可能会面临合同风险。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
    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3、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

  • 104人看过2024-01-07

    一、被并购企业/公司背景调查分析;

    二、被并购企业产业调查分析;

    三、被并购企业财务和会计资料调查分析;

    四、财务报告制度和会计程序与控制调查分析;

    五、被并购企业当地政府税收政策及企业税收调查分析;

    六、被并购企业组织,人力资源和劳资关系调查分析;

    七、被并购企业营销和产品调查分析;

    八、被并购企业加工制造和分配调查分析;

    九、被并购企业研究与开发调查分析;

    十、被并购企业财务比率调查分析。

  • 140人看过2024-01-07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债权人代位权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 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2、免除债务权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
    3、债权转让权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 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 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 享连带债权。
    4、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234人看过2024-01-07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高管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
    虽有经营判断不受司法干预的原则,但是公司高管主观上的疏忽、懈怠,或者因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等行为,仍应受到处罚。既可能受到了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是违约的风险。

  • 105人看过2024-01-07

    在法律中,对于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方式出资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部分人士主张,劳务很难折算出资额,且不好分担企业损益,因而不应允许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部分人士主张,特殊技艺的劳务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某些时候,它的作用甚至远远大于实物甚至是货币出资,例如,一个企业如果有具备特殊烹调技艺的厨师就比只有普通厨师效益好得多,因而允许合伙人以独特的技艺劳务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发展是有益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问题作了肯定性的规定。但为避免给人以鼓励劳务出资的印象,在规定上采取了一点技术处理,即不与一般的出资方式相并列,而在第十一条里单列一款,并特别写明,只有“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才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到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不作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因为各合伙人都懂得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他们不可能允许没有特殊技能的人或所有的人都以劳务出资,也不会简单地认可劳务出资人的“自我标价”。

    至于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问题,本法未作规定。实际执行中,也应当是合伙协议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应事后按平均分担或免除劳务出资人责任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于这个问题关系每个合伙人的利益,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全体合伙人还是以在合伙协议中协商作出明确规定为宜。

  • 240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的承担是:
    1、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2、受让方买新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法理伟备不彻底而被漏的伟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 180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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