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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人看过2024-01-07

    员工严重失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 333人看过2024-01-07

    资不抵债法人要坐牢吗

    资不抵债法人不会坐牢。首先法人概念并不是指具体的个人,法人是指具有一定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名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组织体。法人承担刑事责任要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实施。如果没有贪污、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只是经营管理和市场问题造成资不抵债,不会坐牢,资不抵债的,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 150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388人看过2024-01-07
    可以按照程序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只能通过中标单位的制定方式结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通过起诉解决。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还款,审判人员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111人看过2024-01-07

    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 215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合并的种类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这两种。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于其中之后形成的合并,这种合并形式是一个公司存续,其他被吸收的公司消灭。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这种合并形式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均归于消灭,而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 111人看过2024-01-07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22人看过2024-01-07

    股权回购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文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包括:

    1、被一方欺骗或强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手段;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法规。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对于股权转让协议而言,无效的原因可能是受让人未满一年并且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转让后的股东人数也可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上限;也可能是目标股权是国有股权,而转让行为未获批准。除上述规定外,任何股权转让协议如果符合导致合同失效的条件,将被视为无效。

  • 124人看过2024-01-07

    小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344人看过2024-01-07

    私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并非所有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具体要看规模。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法律对以下类型做了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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