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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可以申请为注册商标吗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如果颜色组合标志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其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见只要颜色组合商标只要具备向应的显著性,就可以被核准为注册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定具体的形状,其形状一般随商品本身形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商标局审查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商标图样是否清晰可见等。

形式审查通过之后,商标局还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即审查颜色组合商标是否和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相关禁止条例,是否具备显著性等,其中显著性是审查重点。
通常而言,若颜色组合商标中的颜色要素,仅仅是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商品本身或包装物的通用颜色,则商标显著性很弱,并不足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局不会核准此类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
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之前,已经在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颜色组合商标,从而使得消费者认可、熟悉商标和申请人之间的对应关系,此商标可视为经过长期使用已具备显著性,商标获商标局核准注册几率甚高。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颜色可以申请为注册商标吗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