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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清算时,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的债务,由清算组清偿完职工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后,对所得税进行清缴。

    2、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清算程序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01人看过2024-01-07
    要约收购义务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这项义务可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而得以豁免。
  • 101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并购流程为:
    1、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
    2、确定并购目标和时机。
    3、制定并购方案。
    4、提交并购报告。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当各自拟订并购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5、开展资产评估。
    6、与被并购企业进行谈判签约。并购双方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底价,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签订正式并购协议书。
    7、办理股权转让。
    8、支付对价。
    9、并购整合。
  • 101人看过2024-01-07
    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程序: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档。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101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规定比例是百分之三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放宽公司设立条件,鼓励创业,鼓励投资,尊重公司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和创业者以及经营者的能动性.

    无形资产出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因为非货币出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终是以货币数额来体现的,因此,无法用货币估价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

  • 102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吸收合并可通过如下相关方式:资产先转移,包括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以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股权先转移包括,以现金购买股份的方式、以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等。采取吸收合并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在公司解散之前,可以先将被吸收公司的资产转移给吸收公司,或者将被吸收公司的股权转移给吸收公司。
  • 220人看过2024-01-07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申请人在其个人债权及他人债权均得到全额清偿后,未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

  • 102人看过2024-01-07

    依据相关规定: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100人看过2024-01-07
    可以
    股权通常是可以予以继承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 102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股东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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