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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人看过2024-01-08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特点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特点有哪些

    (一)非物质性

    1、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非物质性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本质特点。

    2、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即一定的信息,是没有形体的、非物质性的,其存在不具有固态、液态、气态等的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

    3、作为财产所有权管理对象的物,一般是可以被特定的人占有;而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信息,则不可能被特定人占有,它们可能被无限地复制,因此可能被无限数量的人占有。

    (二)创造性

    1、知识产权法的宗旨在于鼓励人们不断创造出新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先行的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主要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

    2、创造性是智力成果取得知识权保护的条件,受保护的对象不同,法律对其要求的创造性也是不同的。

    3、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所要求的创造性最高,著作保护的作品次之,商标法对商标没有提创造性的要求,但商标的设计和选取也是创造性的体现,商业秘密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创造性。

    (三)公开性

    1、公开性是多数智力成果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2、在各项知识产权中,其对象大多表现了公开性特征。

    (四)可复制性

    1、智力成果之所以能成为财产权的对象是因为智力成果可由一定的有形物去固定、去复制。

    2、智力成果只有可复制、才能被广泛地传播,才能推动人类的科学、技术、文化的不断进步,也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现其劳动价值。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517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被撤三的不利影响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被撤三的不利影响

    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前期对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投入也将付诸东流,将对原商标持有人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因此,不得不慎重对待商标撤三。

    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这些情况将能拯救面临被撤三的商标。

    由此可见,在日常商业活动中,企业或个人若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随意使用商标,轻者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重者还将被撤销商标,丧失商标专用权。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被撤三的不利影响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81人看过2024-01-08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澳大利亚专利申请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澳大利亚专利申请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1、首先要说的是标准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内,它的保护力度是最强最有效的。

    2、其次是革新专利:自申请日起8年内有效,一般申请后3个月内便可获得授权。

    3、最后是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内有效,注册期满5年时续展注册一次。一般申请后数周便可获得授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澳大利亚专利申请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52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注册方式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注册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5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73人看过2024-01-08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都有哪些商标是不能办理商标转让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都有哪些商标是不能办理商标转让的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6)商标受让人在商标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其转让注册可能导致被撤销。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都有哪些商标是不能办理商标转让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92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属于同类产品是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

    (三)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以进行侵权判定。

    二、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

    (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力为标准。

    (二)普通消费者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者或者使用者。

    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

    (一)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应当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

    1、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

    3、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部分(要部)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同,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

    4、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构造和性能通常不能作为二者不相同和不相似的判定依据。但是,可以考虑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因素。

    比较的重点应该是专利权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看被告是否抄袭、模仿了原稿外观设计的新颖独创部分。

    (二)采用隔离对比、异地观察的方法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时,实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供法庭作出是否侵权结论时参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5人看过2024-01-08

    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代理时常见的陷阱有哪些?(2)           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代理时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那么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代理时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代理时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1、商标注册经不查询就提交申请。

    商标审查遵循“近似原则”和“在先原则”,在自己申请商标前已有人在相同或近似类别上注册或申请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自己的商标是不能注册成功的。

    因此,要想商标成功率高,前期查询是否有此类商标的存在就十分非常重要。

    可有些黑心代理机构连前期查询工作都免了,直接告诉你可以注册,然后你等了一年多,却迎来喜提商标被驳回的命运。

    所以大家注册商标时一定要委托一个靠谱的代理机构来进行前期检索查询,如果实在放心不下,自己也可以登录商标局官网查询系统进行一个简单的检索。

    2、虚假承诺,百分百包拿证书。

    有些代理机构宣称商标注册百分之百成功。但这根本是不现实的!

    导致商标驳回的因素是有很多种,商标查询的盲期、审查员的主观臆断、商标的公告期的异议等等,都会直接造成商标注册失败。

    有些无良代理机构纯粹是为了靠噱头赚钱,钻客户商标知识贮备空缺的漏洞,甚至连代理申报都省了,只隔一段时间通知客户商标没有注册成功,退一部分钱给客户了事——如果是正式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驳回通知书的。当然伪造通知书、胆大包天的代理机构也是有的。

    所以一上来就告诉你包你百分百成功的代理机构,可要留个心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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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代理时常见的陷阱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73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还没注册就使用的风险有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还没注册就使用的风险有什么

    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形成商标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形成商标权,也就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还没注册就使用的风险有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52人看过2024-01-08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那么电影作品的版权怎么算呢?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现在的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归谁拥有?

    现在的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归谁拥有

    一般情况下,作者拥有其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作品产生的方式比较特别,或者属于特殊作品种类,著作权的归属则有特别规定。影视作品即属于特殊的作品种类,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所有。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构成影视作品的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其著作权仍归各个作者各自行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现在的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归谁拥有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49人看过2024-01-08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使用规定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使用规定

    一、发放范围:在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经商标局考核合格的商标代理人员。

    二、适用范围: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应出示资格证书。

    三、制发机关:资格证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统一制作发放。

    四、持证人应遵守的纪律:

    ①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代理。

    ②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③不得将资格证书转借他人。

    ④不得以证谋私、徇私舞弊。

    ⑤做到文明礼貌、廉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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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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