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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人看过2024-01-09
    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保证的效力的规定有如下:
    1、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该保证合同有效,超出授权范围的,经总公司认可后有效;
    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表见代理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有效。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145人看过2024-01-09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 306人看过2024-01-09
    注销公司营业执照的,一般有4个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清算;
    2、制作清算报告;
    3、刊登注销公告;
    4、注销税务、工商代码等。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269人看过2024-01-09
    公司裁员临时工是否有赔偿,要根据下列情形确定:
    1、若公司裁员是合法的,且临时工具有法定过错的,是没有补偿的。
    2、若公司裁员不合法,且劳动者无过错的,则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 1126人看过2024-01-09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但并不是公司。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因此,凡公司均为企业,企业不一定是公司,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
    2、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3、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的限额;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基本的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
    4、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个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也不同。
    5、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152人看过2024-01-09
    公司裁员,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公司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公司裁员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要注意,请求双倍工资时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失去时效优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310人看过2024-01-09
    子公司的财产原则上不可以用来偿还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母公司是一种控股关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法人股东,二者都是法人,都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可以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350人看过2024-01-09
    1、为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活动和建筑业劳动力交流提供交易洽谈场所;
    2、为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企业发布承发包信息,提供各种交易服务;
    3、为进入劳务交易中心的劳务承发包企业和建筑业务工人员提供劳务承发包、企业信用状况、企业招工、劳动力供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信息和咨询服务。
  • 162人看过2024-01-09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138人看过2024-01-09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如下:
    1、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法律约定的必要事项,确定公司类型、目的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
    2、认足首期股份,公司首次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同意外,任何发起人不得将其认可的股权转让给他人;
    3、支付股款,一般情况下,发起人应按其认可的股份缴纳全部股款;
    4、成立管理机关,公司管理机关由发起人选为董事、监事等;
    5、设立登记,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注册证书后,公司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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