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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日本商标申请注册材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日本商标申请注册材料有哪些

    1、注册日本商标的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

    2、拟注册日本商标的商标中文或外文名称;

    3、准备好20份清晰申请日本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

    4、拟申请注册的日本商标图样如果是彩色的,那么申请人必须指定商标图样所出现的哪种颜色;如果提交的商标为黑白,以后使用什么颜色都可以;

    5、详细列出拟申请注册日本商标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6、拟申请日本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日本商标申请注册材料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13人看过2024-01-08
    劳务派遣员工应该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普通劳动合同应有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 267人看过2024-01-08

    遣散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 162人看过2024-01-08

    因为商标专用权具有地域性,在哪个国家或者地区注册,只能得到那里的保护。为了取得在国外保护,就需要到国外注册取得那里的保护。那么国际商标注册有哪些注册途径?目前到商标国外注册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马德里协定》,办理国际注册;二是办理逐一国家注册。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为什么要进行国际商标注册

    一、商标权益是有地区性的

    商标权利的地区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二、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别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国际商标注册有哪些注册途径?

    第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989年10月4日我国正式成为《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自即日起开始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亦称商标国际注册。这是为方便我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而开通的一条新的渠道。这条渠道的主要特点是省时、省力、省钱。从我国现在及今后的经济发展来看,这条渠道对我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是非常适宜的。但目前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还很少。因此,在其他国家办理商标注册,还必须逐一申请。

    第二,逐一国家注册。逐一国家注册指的是我国企业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办理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这条渠道不仅在过去发挥过很大作用,现在和将来也还会起到相当的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为什么要进行国际商标注册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8

    员工因个人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雇,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00人看过2024-01-08
    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单位无理辞退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员工的经济赔偿金。
  • 129人看过2024-01-08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2692人看过2024-01-08
    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登记注册。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3、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 353人看过2024-01-08
    丧假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日常工资水平来计算的。劳动者在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仍然由单位来进行支付。而劳动者的丧假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天,由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要承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2、赔偿金是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确定的,即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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