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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3人看过2024-01-09

    专利转让不同于专利许可,它是专利所有权的转移过程,呈买断式的知识产权交易。权利人在进行专利交易时,理应注意哪些潜在的专利陷阱与危机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专利转让中,权利人须知的陷阱与危机

    专利转让陷阱

    1,专利权人:专利转让,首先要核实的是转让人的身份证明,是否为该项专利的所有人,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况,是否为职务发明的专利技术(职务发明不属于个人所有),是否有审批意见的情况;

    2,专利受让人:如果受让人是中国单位或外籍人士,须经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专利转让不可通过私人交易的方式完成所有权的转让,须通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正式生效;

    4,专利转让前,受让方须明确专利转让前是否存在实施有违法律法规的情况,或是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5,受转让应注意,转移转让后可能出现专利无效的情况,对此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6,注意约定好专利转让后,专利升级改进的权利所属;

    7,专利转让合同中,应该明确注明专利转让后,原转让方是否有权继续实施该项专利下的技术,不能有含糊的定义;

    最后,在专利转让交易过程中切勿求快,盲目定价,专利在没有转化成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一项专利技术,专利权人理应以社会长远发展为目的,促使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对社会作为一定的贡献。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转让中,权利人须知的陷阱与危机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429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法人代表责任有: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查程规定的职权。
    公司法人的义务如下: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音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进行职责。代表企业法人参与民事活动,全面负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和有关机关的全体成员的监督。
  • 155人看过2024-01-09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负责。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的债务,是以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来担责,母公司不担责。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64人看过2024-01-09
    企业名称的制定有以下要求:
    1、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拼音字母或数字的名称;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企业只能登记,使用一个名称。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 139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法律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 132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62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清算期间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在公司解散但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形下,股东如认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直接向原法定代表人提出请求;
    2、在原法定代表人怠于起诉时,方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清算组已经成立的,由于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能类似与公司董事会,因此可首先向清算组提起书面请求。
  • 2796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法高管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一般而言,他们负起公司例行公务的种种责任,也拥有来自董事会或主要股东所授予之特定的执行权力。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184人看过2024-01-09
    股份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也是认缴制,募集设立是实收资本。
    1、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1人看过2024-01-09
    公司合并债权人能提出异议。
    1、公司合并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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