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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8

    商标变更需要下列材料:
    1、商标变更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商标注册证明;
    4、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201人看过2024-01-08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费用应该由公司承担。

    一般来说,监事(会)履行以下职权时,其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1)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报酬等费用;

    (2)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3)依法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支付的会议经费;

    (4)监事(会)履职的报酬和日常费用等。

  • 114人看过2024-01-08

    享有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15人看过2024-01-08

    试用期的工资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中: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100人看过2024-01-08
    为了严肃厂纪厂规,加强人事管理。现针对XX车间原工“私自离岗”的违纪行为予以处罚,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应从严处罚,由于该职工原在岗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加之家庭贫困等多重因素,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违纪行为处罚XX元。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如有再次出现“私自离岗”的违纪行为,公司将一律从严处罚,必要时依据劳动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希望提高工作责任性,严禁私自离岗等违纪行为。
    特此通报!
    公司办
    X年X月XX日
  • 146人看过2024-01-08

    1、招标公示:设备科将所需医疗器械的项目名称、技术指标、招标时间、招标地点和招标流程等陆续上网公示,公示时间≥30天。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一周网上声明。

    2、资格审查:投标单位需在招标有效期限内,按招标要求,将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送达设备科。设备科负责投标单位资质材料的收集、汇总,报招标机构审查。

    3、投标公示:投标单位需按招标要求,将密封之标准投标文书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统一进行公示。

    4、招标评议:评(议)标组在公示标的后,对投标之性价比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汇总后报院部审定。


  • 121人看过2024-01-08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02人看过2024-01-08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一般是无效的。除试用期外,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等必备的条款,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120人看过2024-01-08
    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从其内涵可知,劳动纪律的目的是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劳动纪律的本质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则;劳动纪律的作用是实施于集体生产、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
  • 216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申请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申请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的判断更多的是关注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虽然一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但不一定就有创造性。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申请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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