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98人看过2024-01-08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 100人看过2024-01-08

    临时工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无论什么用工方式,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 120人看过2024-01-08

    1、劳动者试岗三天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违反了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已经向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那么用人单位则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试用期一般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的,虽然是试岗期间,也即试用期期间,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其中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工资就是劳动者所依法享有的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不应该受到侵犯。

    3、此外,我国《劳动合同法》还专门对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作出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不得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因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 142人看过2024-01-08

    1、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控制者和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对企业资产的分配进行重组、调整和分配,或者对企业资产设定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是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2、一般来说,资产重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扩张重组,是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一种方式。另一种是调整重组,又称紧缩重组,是公司缩小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一种方式。

  • 730人看过2024-01-08
    合伙人挪用合伙资金的处罚方式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款项或者赔偿损失。刑法也规定了单位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 100人看过2024-01-08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走人吗?

    1、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 100人看过2024-01-08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67人看过2024-01-08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08

    在工地受伤的赔偿标准为:

    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第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五,伤残津贴。

    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七,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100人看过2024-01-08

      (一)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对有关赔偿损失的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作出安排。它不同于损失发生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于损失赔偿要以守约方受有损失为前提,当损害发生后,会遇到确定赔偿额的困难,且其计算又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约定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助于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有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二)再次,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与惩罚性。赔偿损失,是以弥补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为目的的。因此它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这便是损失赔偿的补偿性特征。同时,在特定情况下,赔偿损失还具有惩罚性。例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