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注销即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刊登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
1、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注销多少钱,目前市面上代理注销业务的公司一般收费几千到几万不等,需要结合具体的注销过程来确定。
2、一般的报纸每次是100元。公司注销需登报公告一次(内资),三次(外资)然后45天后拿着刊登公告的报纸(整份)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注销即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刊登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
登报公告一次一般是100元,公告等45天后拿着刊登公告的报纸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于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
根据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注销登报公示是不能省略的,但有一种情况,是可以不进行登报公示的,这种情况就是“简易注销”。也就是说,如果要进行注销的企业,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就不必进行登报公示。那么,可以进行简易注销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规定,需满足的条件有: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借条不一定是要有指纹的。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
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通常借条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