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或者是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公告期结束之后,公司的负责注销的人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并且提交注销申请的有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如果超过30天则无效。
1、在电脑上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网站,点击右上角的导航,选择所在的区域进入。
3、然后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底部的企业信息填报按钮。
4、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营业执照号码以及联络人等信息点击登录。
5、登录进入到该网站后台以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
6、页面跳转以后点击简易注销填报。
7、在出现的注销公告界面中选择注销原因以及输入清算组联系电话号码。
8、再继续在清算组人员中输入清算人员名单并点击预览按钮。
9、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注销公示的预览页面,确认无误以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
10、此时页面弹出注销公告提交成功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11、这时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本次提交的营业执照注销公告已经发布成功了,等待公示期满即可完成正式的注销。
(一)在我国注销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注销费用,但如果在经营期间有各项税务没有缴纳,需要在注销前缴纳完毕。
(二)如果有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进行注销办理的话,就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而这个费用不是工商机关收取的注销费用,且费用不定额。
(三)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意: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4.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