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批准和认可之下,对著作权人所拥有的作品进行发表。
(2)如果是进行合作创作的作品,在没有经过一起合作的作者的批准和认可之下,擅自把合作的作品当成是自己创作的作品,并对其进行公开发表。
(3)作品是由他人进行创作的,自己本身没有参加任何的创作过程,但是为了谋取自己的个人利益,在由他人进行创作的作品中进行署名。
(4)对于由他人创作的作品的内容行改动和歪曲。
(5)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嫖窃的。
(6)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批准和许可之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使用其他的方式来进行公开的。
(7)对于他人的作品进行使用之后,本应该对作品的作者支付一定的经济报酬,但是却没有支付的行为。
(8)对于影视作品之类的作品,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批准和许可之下,把作品租借给他人。法律上面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9)在没有经过出版者的批准和认可之下,对于出版者,图书中的设计或者期刊中的设计进行使用的。
(10)在没有经过表演者的批准和认可之下,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现场直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在大众面前进行传播以及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视频录制。
(11)其他一些对著作权有侵犯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于著作权权益侵犯的行为。